.依你的文章..我幫你測字..我斷定..你1天內..網友不會認為你是公親..反而認為你是事主同事老婆偷吃..這樣的事..基本上是不會跟別人說的..第一.你就是同事第二.你就是同事的老婆第三.你偷吃同事的老婆
血染風采 wrote:我幫同事測字20天內這件事應該就會撥雲見日 血染風采 wrote:6.我同事寫給我測的字是 車(那天是10/7) ”車”字恐怕不是”20天內這件事應該就會撥雲見日”,一早中間就插一根,你又說同事和他老婆很久沒辦事,顯然那根不是他的,應該是已經和小王日了20次啦
加藤老鵰 wrote : 血染風采 wrote:我幫同事測字20天內這件事應該就會撥雲見日 血染風采 wrote:6.我同事寫給我測的字是 車(那天是10/7) ”車”字恐怕不是”20天內這件事應該就會撥雲見日”,一早中間就插一根,你又說同事和他老婆很久沒辦事,顯然那根不是他的,應該是已經和小王日了20次啦...(恕刪) 車 十田十田 1王1也就是小王多多不止一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