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小六XD wrote:
這是發生在我朋友身上...(恕刪)


她胖不胖 曖昧不曖昧 你朋友都違法了
所以無解
100萬算是有良心
通常價錢在200萬上下
是低 未成年真的碰不得
現在這種時代釣魚的很多
未成年有的人還把她們當寶一樣
清醒點好嗎?
羅賓溫度拉 wrote:




你朋友 是 " 胖妹殺手 " 嗎??????...(恕刪)


哈哈哈我笑了啦

女生未滿16歲, 男生已成年
,觸犯的是刑法第227條第3項,
屬非告訴乃論,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屬非告訴乃論,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管女方自不自願, 不管女方劈幾個人, 你的朋友都要倒大楣

因為是非告訴乃論, 不能和解撤告, 妳朋友就是願意賠再多錢恐怕都要坐牢.
除非最後判刑兩年以下, 才有可能判緩刑.

勸妳朋友趕快找一個有經驗的刑事案件律師, 不要再扯甚麼對方如何如何.
(對方只是個小孩子, 你是個大人耶), 這樣會被法官認為犯後無悔意.

未滿16歲也碰??? 太不積陰德了吧!!
碰未滿16歲的少女 ,真的很缺德,

男生年齡大, 社會經驗豐富, 女方則還在懵懂年紀,

兩個人的認知差很多, 經驗不對等, 年齡不對等,

男生就算是把女生賣了, 女生搞不好還幫他數鈔票,

趁人家不解人事之前, 就把人上了, 真是缺德帶冒煙,

贊成女方家人給他告到死吧.
真的
未成年的不要亂碰,根本就是留把柄給人抓
一定會關的啊
然後進去再被大哥們...處理
回文要記得角色扮演哦
不要一個緊張就說出其實你就是你朋友

邱小六XD wrote:
這是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

事情是這樣的,他在網絡上認識了一個小胖妞(未滿16歲)我朋友已經2X了

一個住在南部一個在北部,我朋友總是大老遠的跑上去找他,沒有收入就算了

每次上去都要花一筆錢,那女的也不是對他很專情,曖昧的對象少說有4〜5個

還未滿16歲,都跟他說早晚出事,就在最近真的出事了

我朋友在跟他做愛的時候做到陰道撕裂傷,後來送到醫院

這件事才讓女方家屬知道,現在女方家屬要求償1XX萬和解

可是社工已經吧案子送到警察局,現在刑事責任也跑不了了

現在我朋友是一定會被關麼!?還是有辦法和解!? ..(恕刪)


這下完了

恐龍殺手被抓了


以後又少一個龍騎士了


那以後小心一點了不然被龍紋身可是得不償失阿


PS :補一句你朋友似好啦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哈~哈~

胖妹殺手+未成年=坐牢....


你朋友真有勇氣~我只能這樣說~哈
怎麼辦,怎麼辦?

移送法辦



邱小六XD wrote:
這是發生在我朋友身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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