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一姐 wrote:我是說手臂啦!她需要一雙依靠的臂膀! 遠距離是多遠要說清楚阿台灣南北那還不叫遠如果有隔海那就是遠交了一個男女朋友結果連出去介紹給父母朋友都還要約時間還要等飛機 .........這樣可以叫交往嗎?
凱文綱 wrote:約兩個禮拜見一次周休二日 我跟我老婆交往的時候,頂多一個月見一次面,持續了三~四年的時間…有心要維繫這份感情的話,距離真的不是什麼問題,況且都是在台灣,頂多要跨幾條濁水溪,又不是要跨太平洋~~反正,既然已經稱之為「前女友」,每兩週又可以見面打炮,你沒吃虧,等到表弟出現之後,你就可以下莊了,這段期間就用炮友的心態面對她就行了,這樣你會快樂很多…
凱文綱 wrote:現在與前女友在勾勾笛...(恕刪) 愛你,然後又怕自已會對別人動心!?她如果動了心,都不見得救的到了,還遠距離...這問題,很難解!簡言之,她的心就不定了,你又沒辦法控制她的心,就放寬心吧。也找個讓你會動心的另一個人連絡一下,然後她開心想見面就見面,不見面就互相都投奔讓自已動心的另一個人如何?------------------------------------請自已判斷她有沒有心來維持你們的關係,無心、心猿意馬的話,這感情成不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