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很有愛心

是個好男人

看你度量這麼大,將來一定大有可為~

我認為既然前女友沒錢搬出去住

你讓她在你這邊住下來也無妨吧,個人認為不應該像樓上所說的分手後就把對方趕走

畢竟你們曾經相愛過,不能因為她不愛你了,就失去基本良知。

給樓主一個讚。

svmax802 wrote:
女友28歲在網路遊戲...(恕刪)


你...怎了

請快轟出去.
真好,
不如好人做到底,
以後有小孩,
保母費學費...,
就擔起來吧
樓主請先認清一件事情

關係為?

女方不愛你了,她愛的是,另一個男人!

您只是錯誤的以為,她會有天回到你懷抱!你在做的事情叫做等待,好聽叫守候

除非您,已經清楚你對她的"關係"是甚麼,您自然會知道該怎麼做。

踏出每一步,都需要勇氣。 告白需要,分手也需要!


加油吧~
我很懷疑妳真的是男人嗎,發這種文來取暖還是要被砲,頭腦清醒一點吧

sony9 wrote:
雞雞是剪掉了嗎?...(恕刪)


可能是連腦袋都剪了...
大家覺得網路查得到一個人買了自慰杯這樣是OK的嗎

還有有魚訊私一下吧
傳訊息吧!說心不在人在你會感到更難過,給她一些錢,然後將大門鑰匙換了吧!

仁至義盡了!

請問..版主的前女友為什麼沒錢?
好手好腳有的有錢打線上有錢去台中為什麼沒時間找工作
分手不一定要趕她出去,暫時收留她ok吧.. 畢竟好過,版主也不必太絕情
但只是暫時吧.. 暫住可以,還花你的..
版主.. 我也很缺錢哩.. 你這麼好心啊?
這已經到陸軍總司令等級的綠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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