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孽,已經挽救不了的悲劇

這個跟我同學很像,不過我同學是女的。後來懷孕也是直接公證結婚,管爸媽說甚麼。你們離女方父母這麼遠,怕甚麼。就去結婚,讓小朋友身分證的父母欄都有名字。

我同學一直等到兒子上了幼稚園,才跟公婆見面喝茶。當然,她老公她也照顧得很好,沒落了別人的話柄。

建議版主真的覺得對方可以廝守一生,就好好待人家。讓女方父母知道,自己的女兒沒有選錯人。不要始亂終棄,這比讓小baby 生不出來還更令人髮指啊~~~
應該還有挽回的餘地,這樣放棄小孩也太可惜了吧!你能保證還能有下一個嗎?



刀下留人!

上面的同胞,己經講了好幾種解決之道.

岳父再怎麼死腦筋/硬脾氣,遲早態度也會軟化.

(沒猜錯的話,岳父應該不會超過5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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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題是,小孩生下來後,你有能力去扶養母子倆.

能不能先生了再說...搞不好他老爸會屈服在小孩的笑容下。

有沒有試過金錢攻勢? 或者營造出可以讓她風光出嫁的氣勢?

版大,真的要好好愛護人家..不管最後有生、沒生。

一堆藉口, 一個沒用的男人.

結案

Hsieh.Jay wrote:
我想要見她父親,她母女諸多考慮下,沒有敢讓我見他她父親....,我跟本沒辦法接近她家一步,她們不說,我也不知她家在哪裡,我工作的地方離她家兩千多公里.....(恕刪)
他們家如果有體弱多病的奶奶或半身不遂的爺爺,的確就不太方便客人登門。
多買幾條又大又粗的金項鍊,分給她爸媽,
以及親戚朋友,讓她爸媽在親友面前有面子.
問題就解了!
稍微幫版主解釋一下
大陸結婚需要戶口本,這一定是在父母手上取得就是個問題,還需到當地戶政,公安等等蓋章,兩岸通婚開始辦理經海基海協文書往返約需三到六個月,女方才有資格買機票到台灣,在大陸沒結婚做產檢是很複雜高風險的,塞紅包罰錢是最輕的,某些地區通報後還會免費幫你人流,更別說還是遙遠的新疆,往返都是不得了的大事,大家理解版主別在炮他了

還是勸版主來日方長,事緩則圓

Hsieh.Jay wrote:
後天就是BB生命的大限,我無法挽留這個生命,我等著接受上天對我的逞罰,對不起,我的孩子...爸爸會下地獄,我們永遠也見不到了...(恕刪)


唉...痛阿
版大,為何要小孩為你捱一刀?必死無疑...
為何為人父的你不能為小孩受些活罪?肯定死不了...

辦法很多,事在人為。

你和孩子的母親再慎思啊...

你不是説你很愛這小孩嗎...
Taiwan, It was good...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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