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agles wrote:有沒有懶人包呢好多字啊~看的眼睛花花的~~ 懶人包(整理法官得心證+判決理由, 非女方或男方的片面主張!!)1. 男方毀婚, 女方提告要男方賠訂婚花的錢2. 男方認為是女生的錯, 主張女方對解除婚約一事有過失, 所以不用賠錢3. 男方說的過失是: 女方不喊公婆, 還對公婆大小聲, 但女方說沒這回事4. 所以男方就此事實的存在, 有舉證責任5. 男方提出的證據(公公的日記和娘家的道歉)都沒辦法讓法官相信女方的確有講過這些話6. 舉証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所以男方敗訴
alhnm wrote:你在說我嗎? 哎, 只要有證據證據證明那女生有做過我立馬道歉啊~ 呵, 我才不會硬拗呢! 唉~呦~A 大,妳又情緒化了,妳都知道妳有這個性。題外話啦,情緒化對妳在生活上,與人交流比較不利,妳斟酌斟酌。
fe1icitas wrote:4. 所以男方就此事實的存在, 有舉證責任 難就難在這裡,沒人會在當下錄音吧?法官由兩造攻防,僅能確定期間有衝突爭執,但被告(男)並無法舉證原告(女)有說所指話語,所說的話是否造成被告(男方)毀婚見人見智。法官才會客觀的說,被告(男)所指原告(女)所說話語,有舉證之責,無舉證,故判定被告(男)聲稱原告(女)有過失責任,不成立。基於以上不成立,被告(男)單方毀婚是事實,原告(女)訂婚損失有舉證為事實,法官判定原告所訴有理由,被告(男)需賠償損失。
feagles wrote:我的天!怎麼落差那麼大!男方真的爛貨!謝謝大大耐心整理重點~我眼睛不好~~ 其實法官刻意迴避了對於男方或女方的價值判斷, 純粹就舉證責任來斷案因此男方究竟是不是爛貨, 很難說不過要提醒一點明明婚都訂了, 喜事一樁, 結果一個月後卻突然鬧翻這絕對不是只有某一方出了問題而已因此布魯斯威力說得沒錯沒有人會在爭執的當下錄音/錄影(那種每次跟你講話就錄音/錄影的對象, 你敢娶/嫁嗎?)法院僅能就原告被告手中的事實, 認定女方行為究竟有沒有就毀婚有過失男方手中沒有錄音沒有錄影, 基於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的原則, 就是要敗訴沒啥好說的至於真相是什麼, 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fe1icitas wrote:其實法官刻意迴避了對...(恕刪) 你說的我認同~其實實際原因是如何我們不是當事人,也很難說不過,我是看到這個:1. 男方毀婚, 女方提告要男方賠訂婚花的錢2. 男方不想賠錢因為男方主動毀婚,但又辦了訂婚儀式一般訂婚不是女方張羅嗎?所以我覺得女方希望男方賠錢不會不合理我覺得男方爛貨的原因是在這若婚不想結了,那賠錢了事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