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tskong wrote:
自從三年前我前妻外遇後,我選擇原諒她,若她能反省,並且更珍惜這個家
那也就算了
而到了前年,我前妻與我媽用電視帶孩子的方式,導致孩子的近視度數增加到200度
非常不滿,導致婆媳問題非常嚴重,後來我將孩子帶回自己顧,我前妻卻要脅我不可以將
孩子給我媽看,除非我媽對她認錯帶孩子方法不對,我非常生氣,怎麼可以這樣對我媽
吵了一年的時間,前仇舊恨,我提出了離婚,她也同意了,離婚的條件為孩子的監護權給她。
在一年後,前妻表示願意複合,一切都可以放下,但我已經不敢相信她了
只是孩子沒有爸爸這點,讓我很在意,若沒有複合,她也不讓我看孩子
我該為了孩子複合嗎?
請不要把"孩子"當作離不離婚或複不複合的理由或藉口
因為做決定的人是你,不是你的孩子
我看太多像這樣的情形,父母以後總會碎碎唸的跟孩子說:"當初要不是因為你...","老爸(媽)當初是為了你才....","我這麼多年忍耐這種生活都是為了你..."
明明都是自己的決定,卻非要把責任推到孩子身上才敢下決定,往後後悔了,又會把這個錯誤歸在孩子身上
終歸一句話,你其實不是真的為了孩子,你只是不想自己承受這種重擔所以把理由都推到在孩子身上
自己都無法決定的事,就不要把擔子堆到小孩身上,小孩比你更承受不住
都已經是當爸爸的人了,就像個大人一樣地,請自己做決定然後自己來承擔責任

複合是因為自己帶小孩發現很辛苦吧
自己賺經濟也發生困難
帶個小孩又難再嫁人
這時才發現沒老公罩著有多辛苦

剛開始談離婚時.女方通常會拿小孩做籌碼.也就是爭監護權.當監護權給她時重擔就在肩上了
現在你要是說小孩監護權歸你 他反而會如釋重負.
也就是說若一開始小孩是歸你他沒小孩牽絆.她單身一人我看99%不會回來找你.
會回來通常是外面的很爛.吃鱉了才回來.
rammen1974 wrote:
複合是因為自己帶小孩發現很辛苦吧
自己賺經濟也發生困難
帶個小孩又難再嫁人
這就是女人的現實
年老色衰又離過婚
除非自身很厲害生財有道
否則
這時才發現沒老公罩著有多辛苦
台灣女性很多這型的
自恃甚高要求過多缺乏修養
離婚就不准小孩見爸爸
可見她根本不在乎小孩沒爸的心理創傷
只在意自己的面子立場
不復合就不准見
可見她只拿小孩當武器
此女個性剛烈卻不理智
個人主義勝過家庭成員的幸福
提出這樣複合條件即使重新來過
也只能落得天天吵架
因她根本沒反省
跟他提孩子歸你養
重婚就免了
歸你養後定時他仍能見小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