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夫妻財產分別制及家用分攤問題

雲天璿 wrote:
不知耶~我也對辦財產...(恕刪)


我收回可憐2字 佩服你

請問你跟太太這樣的財務處理方式你開心嗎?

如果是去吃水餃 會你吃10顆出50他吃5顆出25這樣記嗎

水果也有很貴的 這時會計較誰吃幾顆付多少嗎
1.財產分別制是協議並非我提我願
2.我認為會設立這個制度是因為要滿足夫妻之間財產也想分治的狀況下所產生
所以我期待的是是否有在這制度下也能夠悉心為對方付出的人出來現身說法~
或者提供更好的方法好讓我們的路可以繼續順遂的走下去~
如果沒有的話也不排除繼續分治但是要掌握法理不外乎人情這個道理~

StarNight1018 wrote:
講句比較不好聽的話,這樣的婚姻生活,你們倆的

幸福在哪裡?!雖然我的發言完全沒有建設性,但這

樣斤斤計較根本不是家人,那又何苦成家。(恕刪)
把錢混在一起亂亂用~
但是因為我們很多地方價值觀不同~
對方覺得她一餐三四十塊就能解決為什麼我一餐有時要花到一百塊~>>>


可以跟兄弟輪流請吃飯 跟老婆要各付各>>>果然是歧視見內不見外





請不要把財產分開制給扭曲

只是指家產 不外流 才會去簽這種財產分開制

怎會扭曲到 生活裡面都分開制

你記得 回房不要睡錯啦 男生住左邊 女生住右邊 各睡各
是~
是這麼算~
例如水餃對方吃12顆我吃3顆就照實記~
除非有單方面說好是自己要請客~
但是吃這個部份在於我要求的生活品質之中~
所以通常都是記我帳下多些~

水果的話~
只要是家樂福買的共同都會使用的部分~
都記在共同裡面以7:3比例支出~

快不快樂嘛~
我沒想過這個問題~
我們曾經因為辦分別制之前的權責問題有所爭執~
所以那樣的情況下會更不快樂也說不定~

制度面非我能單方面決定~
我只希望不管是共有制或分別制~
都能夠互相為對方著想~
當然我也如此期許自己~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我收回可憐2字 佩服你

請問你跟太太這樣的財務處理方式你開心嗎?

如果是去吃水餃 會你吃10顆出50他吃5顆出25這樣記嗎

水果也有很貴的 這時會計較誰吃幾顆付多少嗎(恕刪)
雲天璿 wrote:
例如水餃對方吃12顆我吃3顆就照實記~
除非有單方面說好是自己要請客~


扯爆了

連普通朋友間都不會算這麼清楚

浪費時間



你跟太太有感情嗎?
我很好奇耶?
我實在無法想像夫妻在金錢上可以這樣搞,那真是何必在一起?
真是全然無法理解。
婚姻的重點應該是情感與默契,而不是怎麼分財產吧?
愛,要有自私的成分;所謂無私的愛,其實是絕對自私的佔有。
報告~
我對老婆絕對比對兄弟好~
而且跟兄弟輪流請客表示跟兄弟不分彼此~
而並非兄弟都不需要去付出~
上面也有提到只要餐費單價300元以上都由我這邊支出~
所以並非全部的狀況都各付各的~

再來就是~
您點到重點了~
制度是端看使用者的態度~
並不是每個共有財產制的人都能夠不分彼此~
也不是每個分別財產制的人都分得清清楚楚~
關於這個部份應該是我們兩個一直對彼此的不信任所導致~
或許這個部份解決了的話~
制度面就再也沒那麼重要也說不定~

kate_abc wrote:
把錢混在一起亂亂用~
但是因為我們很多地方價值觀不同~
對方覺得她一餐三四十塊就能解決為什麼我一餐有時要花到一百塊~>>>


可以跟兄弟輪流請吃飯 跟老婆要各付各>>>果然是歧視見內不見外





請不要把財產分開制給扭曲

只是指家產 不外流 才會去簽這種財產分開制

怎會扭曲到 生活裡面都分開制

你記得 回房不要睡錯啦 男生住左邊 女生住右邊 各睡各(恕刪)
我若是樓主的話,我會要求房子共同登記,房貸一人一半

家用部份就依薪資比例去負擔


小孩因為只有我想要所以我會全支付,但因為對方是小孩的媽,所以我會要求對方也要幫忙顧小孩

否則未來小孩的孝親費…等一些有的沒的,老婆沒資格收


如出去吃飯的話我會選擇一人付一次,但因為我吃的比較多,所以比較大攤的我付

或者是二人再拿出共用基金,我想吃較好的,所以我出2對方出1放在吃飯共用基金裡



分清楚有分清楚的好處

不過我覺得樓主的老婆太佔便宜了

房子是登記在她名下,她好意思都不幫忙出房貸?


樓主真好脾氣,如是我,我一開始就不會將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

看誰出的錢就登記在誰名下才是
當然有感情~
不然怎麼會結婚*.*
那我請教大大一個問題~
假若說您今天和尊夫人辦財產分別制的話~
依舊能遵循您所說不分彼此的原則嗎?
或者您不能接受夫妻之間辦財產分別制?

vitamix wrote:
你跟太太有感情嗎?
我很好奇耶?
我實在無法想像夫妻在金錢上可以這樣搞,那真是何必在一起?
真是全然無法理解。
婚姻的重點應該是情感與默契,而不是怎麼分財產吧?(恕刪)

雲天璿 wrote:
當然有感情~

不然...(恕刪)


分別財產是分別財產

吃飯家用那些根本不叫財產

只要每個月各人從薪水拿出來一部分放共同帳戶一起花就好了

不動產或私人用品就各自從各人帳戶裡去花用 互不干涉

這樣簡單多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