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ssen wrote:很好奇,在你說了這些...(恕刪) 小孩未來長大是不是同志, 不是我所能抉擇的就像我喜歡打籃球, 但小孩未來要學音樂...我也沒辦法強迫他.小孩的未來是一個未知數, 只期望他不做壞事, 不害人, 其他的事項及個性, 並沒有甚麼希望不希望的問題產生.
《民法》972 條修正案中,第 1079-1 條部分新增了如下條文:「法院不得以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為理由,拒絕認可收養。」講粗魯一點, 你在家要怎麼幹是你的事情, 所以新增這條是正確無誤的.
每個人民都該受到法律的保障我還真不懂 反對修法的是在煩心什麼?是心中那一絲絲的甲甲味會因為修法被吸引出來嗎?成長期中的孩子一時被同儕團體影響喜好那是常有的事但連喜歡的對象都會左右..那以做人來說也實在太悲哀了身為人就不要整天提動物如何過日子因為動物不會歧視但卻也不懂公平正義為何那是身為一個人該懂該學的
兩性與感情 包含 男性 女性 生理 和 感情 為什麼 男男 女女 不行?!不然 感情 總可以吧 是兩性"與"感情 可不是 兩性"的"感情如果 不能生下一代=錯的=自殺那請問不孕症算不算錯的?不婚族 頂客族 都是錯的?!很多膝下無子的人 和尚 尼姑 也都錯了?!也許對你來說 人生的成敗取決於繁衍多少子女你覺得地球還能承擔多少人類別人的人生目標跟你不同又有什麼不對每個人都有它自己的自由 婚姻、生與不生的自由 憑什麼由你或法律來評論對錯法律卻約束了 這個 個人的自由 為什麼不修 法律本來就不該管這麼多如果沒有人歧視同志 那麼多人又何必主張同志這是因果關係 不是要主張當同志 只是希望大家不要有歧視 互相尊重而已
james8985 wrote:歧視又如何?...(恕刪) 不如何啊, 只是道不同不相為謀, 沒啥好聊的對了, 那個新增不歧視的法條一定會通過的. 倒是以後多了一條禁止歧視條款.跟你想要的剛好相反耶.歧視真的不如何, 只是未來還會有罰則啦.
james8985 wrote:歧視又如何? 除非你人真的非常完美是個完美無缺的人否則哪天有人 歧視你的 身高 長相 體重 職業 興趣 等等...希望你也認為他歧視你並沒有錯至少我不相信有人真的完美所以我們要互相尊重 而不是歧視所以你說 尊重對 還是歧視對?!尊重錯了 還是歧視錯了?!不然你也可以 主張 人們有歧視別人的自由主張歧視合法 來看看
樓主自己都說了環境會影響他人但是同性戀是因為環境變化所以就會被影響嗎?歧視無誤如果你說你同學都是小偷殺人犯然後會被影響我還相信說同性戀會影響週遭的人使他們都變成同性戀這種荒繆可笑的話就跟說待在愛滋病患者旁邊會得愛滋病一樣無知+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