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nda wrote:
我跟女友都是大學生我...(恕刪)
同樣的話請和女方家長再說一次看看
如果女方家長同意並認同
那就是房東和舍監管太多
如果光是通知女方家長這一點就對你們雙方打退堂鼓
說一句實在
個人也不覺得你們同居有多光明正大或安全到那裡去?
對女方家長而言
女兒是住在學校宿舍並且有舍監在維護安全
若今天出了什麼事,結果家長被告知時才發現女兒並非在學校或宿舍內
試問
這責任誰擔? 這責任誰負?
如果自認自己的家或組屋處安全、可靠
自己的人品和品格也可以接受公論
那就攤開來說 登門拜訪,好好的和女方家長溝通並把你自認為安全的點一一說明
這樣比來這裡有用多了
而且,女方住宿舍是事實,夜不歸宿也是事實,舍監都不聞不問那才是有問題
舍監那裡管太多了??
再說一個難聽點的
或許樓主自認是好人不會出事
今天就先不談你們倆小無猜要是懷孕就結婚什麼的喜事
假設女方今天在你的住所出了意外或身故
再試問你拿什麼賠? 賠命還是賠人生?
天底下誰又知道對方是否為這樣的人?
女模出遊被撞成植物人 肇事男方父惡意脫產拒賠
我也相信樓主不是
那就好好的去見見對方的父母吧
就拿你文章裡說的去好好的說服對方父母
如果你真的自認有理...
至於房東
說好聽也是有責任感
說難聽他也怕你們倆那天死在房子裡或鬧分手燒了房子什麼的..
在房東眼中這樣的房客是最麻煩的
在宿舍,怎樣也和房東沒關係
人在他這裡出事,你說房東管不管?
還有房東得確是有權管房客有誰入住的,中止合約都行
租賃契約是自己的名字嗎? 可以查一下出入份子複雜這一點上面怎麼說
最後
女方十八了沒?
打算訂婚還是結婚了嗎?
知道沒十八可以告誘拐嗎?
知道告上法院這篇文章也可以當證供的嗎?
知道若是女方家長硬要告,恐怕你的家人也都是共犯嗎...
Aznsilvrboy wrote:
看來只有我認同是房東...(恕刪)
交往和同居得確是男女雙方的事
但今天的點在於事發地點並非樓主自身家中、
也非單純另一半的對方的家中
但出租屋的房東有一定的責任比例
就像房屋出租但熱水器害人co中毒一樣
並非房子租出去就沒事了
至於舍監,雖然樓主文章前後矛盾
但若為學校舍監,家長把小孩送去學校住宿
今天不論是男是女,小孩夜不歸宿或不見人影
舍監沒有第一時間通報就已經非常失職了
要是在外面出了事... 責任又歸誰?
像很多家長是被警方通知才知道小孩出事/出了車禍/飆車之類的
如果今天把小孩送去學校,校方都沒有管理上的責任或義務
這的學校問題就太大了
與其說舍監和房東管得太多
不如說他們也不想擔這責任
要是你
你想擔嗎? 你要負責嗎?
暪著家人就有錯在先
而非還意振嚴詞的覺得自己沒有錯
不懂得反省和檢討的人..只會覺得別人管太多
若自己是家長
怎麼可能放心把孩子交給這樣的人在一起
交往歸交往 這是一碼事
租屋歸租屋 這又是另一碼事
既然是租別人的房子就得遵守遊戲規則
要不然就搬回家、再不然娶回家
我相信如果今天這事發生在雙方自宅家中
那來舍監和房東,別人才懶得管這倆小無猜做什麼
出人命也沒他們的事
重點依然是在於 地點
講一句難聽的
樓主他沒擔當去面對女方的父母才把責任推給房東/舍監
有本事就直接找父母談,談妥了... 想幹嘛 誰管得著
身為男人真的要有一點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