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妹 外向 情緒變化太大


z805427 wrote:
最近去教會 認識一位...(恕刪)



起秋了?

拜託一下

談個純戀愛可以

要尬她

想清楚吧你
請想想拍照的目的是什麼?
千千萬萬
不要將男性都當成色鬼
15歲的國中女生
許多人也在追求自己的性自主
一個巴掌永遠拍不響
但成年的往往被定罪,所以,
小心再上....不不,是小心為上。
沒想到現在瘋馬MTV還有開,算是很長壽的行業
不用想那麼遠,因為你們都很小,以後結婚的機率是很低的
你就當在賺經驗值就是了
但記得不要犯法被抓啊~~
立占長朱豆頁 wrote:


你幾歲?
國中未成年....少碰


小朋友+小朋友 小心點!
是我女兒就會告你,如果你情不自禁。
隔壁找你 wrote:






小朋友+小朋友 小心點!
是我女兒就會告你,如果你情不自禁。...(恕刪)


兩小無猜條款 小朋友都未滿可抵消

z805427 wrote:
最近去教會 認識一位...(恕刪)


正解:

這位弟兄,你有為這事禱告過嗎?

你有放下自我私慾,請聽上帝的聲音嗎?

z805427 wrote:
最近去教會 認識一位...(恕刪)

麻煩請開啟聖人模式...
z805427 wrote:
最近去教會 認識一位...(恕刪)

國中生?

型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隨便一條除了會讓妳在牢裡待一段很長的時間
且會讓你父母家人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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