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也是幾年前拗不過朋友拜託硬是介紹他公司員工給我認識,對方光台北市就擁有好幾個店面出租,家裡也很富裕,有土地有房開雙B的車,但是,不管對方經濟條件多好,個性不壞,我就是連一點點興趣都沒有。
頂多就是加FB,這幾年下來,偶爾對方會發個訊息聊一下,或是回應一下我的貼文,但稍微聊一會兒就很明白什麼叫話不投機半句多。我爸也是逼著要我邀對方一起吃飯什麼的,但每見一次面,就更加深我絕對不要跟這個人在一起的決心。
我年紀跟樓主差不多也還撐著,比你更慘的是我還是女生。
我是有個簡易的自我檢驗方法與你分享:
1. 如果有一天發生了什麼生死交關的事,別考慮其他的事,但活下來以後必須跟這個人一起生活,問問自己願不願意。
2. 這輩子活到了現在,不管是快樂或傷心或是多麼辛苦的過程,如果到最後你必須跟這個人共度餘生,這就是你的命運;問問自己甘不甘心。
如果以上兩者都是否定的答案,那建議你別放棄其他的機會,真愛值得等待。
我覺得就跟父母坦白說吧,真心不喜歡的人,如果在職場也就一天痛苦八小時,但還有轉職或其他的可能性能夠解脫,結了婚,那痛苦是N倍,萬一最後還得離婚,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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