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公造成子女吵架不孝

要改革這種風氣,就要改法律;
跟經營一個股份有限公司一樣(若是正常情況),

子女應盡奉養父母之義務,但得依各子女分攤之實際可以市價估算之資產為分攤比例。拿到最大份的那個就負責最多,相信這樣以後子女不會再吵了。
要是父母資產全部歸零,那沒話講,子女依還在世的分攤照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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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很多是,拿到所有好處的那個心肝子女拿到錢後避走他鄉直接移民出國長住,留下失智/失能老父母給沒錢只能出力的子女把屎把尿的帶回家照顧,或想辦法再拿出僅有的錢送到安養院,更不幸的是通常此時父母已經已經分產了,他們還滿腦子想著最疼愛的那個孩子在外面替他光宗耀祖只是就是沒空回來看他,然後斥責最親近照顧的子女沒路用才會留在身邊,要透過法律手段去討回公平的照顧責任通常是於事無補,希望未來法律有人重視這塊,也才不會有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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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看開了,我已經放棄繼承了(因為財產早就劃入手足名下),但法律依然規定我不能放棄奉養父母的義務,眼看著拿到好處的手足這幾年到處吃喝到處爽(還放話說他終老前全要花光光),看在分不到一個零頭的另一個手足眼裡怎麼想(他花光了資產萬一家人全都健在而且病哈哈,那剩下全部的照顧費用的是省吃儉用的我要一人獨自出來扛嗎(養父母再加養手足?))?除了不爽還是不爽!! 除非整盤全拿好處的手足可以立個字據合約去法院公證,不然這個永世難題無解。
樓上已經有正解了,你覺得不公平,財產拿到之後再分給姐妹就好了,甚至還可以申請拋棄繼承,不過我相信你都做不到,這種案例看太多了,哈哈,加油。

sendakgg wrote:
諸君這事不知...(恕刪)


你的態度才是姐妹火大的原因無誤

mock moon wrote:
...(恕刪
照顧費用的是省吃儉用的我要一人獨自出來扛嗎(養父母再加養手足?))?除了不爽還是不爽!! 除非整盤全拿好處的手足可以立個字據合約去法院公證,不然這個永世難題無解。)


如果早早搬出去自己住
最後父母有困難時, 僅接父母過來住
這樣你好像完全不用管手足, 但是你的父母需要管其他子女
可以去免費法律諮詢問問看
寧可忤逆
也不要違背自己

或許我家也有點這樣
不過我已經跟我姊說好了
以後該給的 我認為不是我該拿的
就算是到我的名下 我也會自己簽給他

07 audi a4
整篇看下來都是錢錢錢
你確定你與其他人沒有不同嗎
放下吧
人生吃多少用多少喝多少都是上天早已註定好
強求來的東西有時是禍不是福
嫁出去了因為錢的關係跟父母不相往來
我相信你父母不分給他們是正確選擇
孝是發自內心
不是發自新台幣阿
當然我自己兄弟還有一些阿貓阿狗親契也都發自新台幣
我都跟老婆說
有什麼好爭的
有本事自己鑽給小孩爭
別人家愛爭
是人家修為差
他差並不代表我們也要跟著差啊

  其實這種情況不只發生在兒子、女兒身上,我一個長輩偏愛次子,搞得長子與家族幾乎沒來往,凡事得靠女兒來溝通(兄妹感情還不錯)....

  拿到財產能夠化解怨氣嗎?拿錢給不愛的元配,叫她和寵愛的細姨和睦相處,我只能說,也許有用。重要的是不被愛的人,要的是什麼?

  被寵愛的細姨如果想和元配好好相處,只能勸老爺多關懷元配,在相聚的場合,多給予尊重。樓主能做的,不過是如此而已吧!
看樓主自己~ 事實上也有兄弟從上一代分得財產後 再分給姊妹的~~ 換得一家和樂

這真的是看人 ~

但做父母真的別以為給子女財產 他們就會孝順你~~往往事實是恰恰相反

往往事實都是 那個任勞任怨 不爭的子女最後會奉養自己到老~~

sendakgg wrote:
我一直被誤會久了也會翻臉
整件事又不是我造成的為何我要去收尾?(恕刪)


樓主
是否聽聞過
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父母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是人就不可能

既然從小到大,都非志願的享受得比姊妹多
在某些自己可以控制的言語態度,甚至可以支配的金錢上
為何不能試著去補償自己的手足呢?

問問自己,姊妹對你有多大的意義
有多大的意義就有多大的重要
然後,你就知道要怎樣去做了

不過,您會去查孝道,我真的很佩服
衷心的祝您圓滿的把矛盾處理掉
sendakgg wrote:
我有跟我爸媽說,說我從不"妄想"那份家產,不要拿那個來威脅我
結果他們聽了更腦怒,為什麼生小孩不是希望小孩自己有一片天? 而是希望小孩照父母的意思過活 ?
7.現在我也變成不孝之人,因為我爸要給我的房子、土地、收租金 我都不要(我還有能力幹嘛拿他們的)
在他們眼裡,我就是午逆。


真的無違就好了~

你可以收下來,然後在父母不知情的狀況下,跟姐姐們商量一下,要如何轉讓
可以租金給姐姐收,土地房子歸你名下
如果信任度不夠,還可以找律師或是公正人見證
你是可以協調得更圓融的~
況且就因為不溝通才會造成誤會...找個時間跟姐妹們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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