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氣小皮 wrote:當然不困難,點頭之交我很會,但那是對外人。
對她就點頭之交應該不困難..
你老公跟小兒子有依你其實就夠了
對於這樣的環境,是要一直相處下去的家人,若是點頭之交,老實說我會覺得很不完整、很遺憾。
我原本還以為年紀相仿,相處可以沒有障礙,沒想到這個問題才最大。
算了,我自己再想想。
不要問,你會怕 wrote:
來,請你仔細翻閱我的發文歷史,有哪篇是在鬧的?
真的問題,還要這樣被酸,誰無聊?
jly wrote:我還沒滿20歲,是今年要滿,請看此棟樓的一樓。
疑問:妳不可能生這小孩 , 妳自己也才剛滿20 ,
也不可能是妳男友小孩 , 妳說最大的是17 ,
總不會妳就是這小孩 !?
jly wrote:那暗戀的男生不是我現在的男友。
疑問:妳已懷孕三個多月 , 也就是說懷孕前不到兩個月發生這事 ,
這暗戀的男生不知是否就是妳現任男友 ,
如果是 , 就是說認識三個多月後懷孕 , 住進他家 , 準備結婚 ,
如果不是 , 就是說現任男友是此事之後認識不到兩個月後懷孕 , 住進他家 , 準備結婚 .
還是說妳暗戀這個男生時早已認識現任男友一段時間了 !?
不管是哪一項 , 歐吉桑我總覺得怪怪的 !
不要問,你會怕 wrote:
jly wrote:
疑問:妳不可能生這小孩 , 妳自己也才剛滿20 ,
也不可能是妳男友小孩 , 妳說最大的是17 ,
總不會妳就是這小孩 !?
我還沒滿20歲,是今年要滿,請看此棟樓的一樓。
你說的那篇文是我發的,但文中主角是我哥,我哥已滿20歲。
標題殺人法,內文都沒看就下定論。
jly wrote:
疑問:妳已懷孕三個多月 , 也就是說懷孕前不到兩個月發生這事 ,
這暗戀的男生不知是否就是妳現任男友 ,
如果是 , 就是說認識三個多月後懷孕 , 住進他家 , 準備結婚 ,
如果不是 , 就是說現任男友是此事之後認識不到兩個月後懷孕 , 住進他家 , 準備結婚 .
還是說妳暗戀這個男生時早已認識現任男友一段時間了 !?
不管是哪一項 , 歐吉桑我總覺得怪怪的 !
那暗戀的男生不是我現在的男友。
對,我認識現在這個男友已經幾年了,但名份上掛正式交往也是這幾個月的事。
在交往前,我和他就已經很要好(這又牽扯到價值觀的問題了,不多說)。
你哪位?你沒有理由要瞭解我的私生活。
我又不是數學題,哪還需要你來反覆証明。
但是我討厭子虛烏有,所以打出來讓你看,這樣滿意嗎?
藍字標記是你沒講錯的,其他的就不對。
對了,再告訴你,你可能會比較明白。
我有一位女性友人和A男交往了八年,今年4月分手;結果在上個月她就和B男結婚了。
我看這樣你也會覺得怪怪的吧!但諷刺的是在現今社會,這樣的例子多到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