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往中理虧的人,該如何分手,才能全身而退????

人家只是對金錢的問題提出疑問而已, 有說他同情兇手嗎?

那麼年代新聞跟三立電視台質疑警察幫夜店圍事, 也是在同情黑幫, 替黑幫脫罪?

那跟質疑某人的金錢不清白,就被扣上不愛台灣, 中共同路人的帽子有什麼兩樣



一碼歸一碼

警察死了不代表他滿身酒氣無制服警員陪同出現在現場就是對的, 更別提長官也在樓上夜店裡慶生

女方死了不代表她跟對方去日本,要分手還叫人家幫她買藥送來百分百站得住腳
為什麼感覺大家都離題了? 好像名嘴

只針對單一事件討論? 難道今天 張彥文 事件之後 就不會發生了嗎?

如果女生 思維不改, 不能體恤男生現在錢不好賺, 拿自己父母對自己的寵 認為男朋友就應該這樣

問題在於那一些富二代的花錢方式, 你是努力 ? 還是你好運? 你只不過是一隻幸運的精子

今天我們不導正風氣 導正觀念

越多的女生 習慣用這樣的方式, 結婚的 不帶小孩 不打掃家裡, 要求房子登記給他 , 認為男生要娶老婆就要有擔當一點, 把自私 劃等同於 擔當!

我很有擔當! 今天我會出來講的話, 是因為我的心已經被割了千萬刀,所以不希望下一個人在過度難過又變成社會案件!

試問 男女相處 到底追求什麼? 我說過了一個感情中 有優越感, 吃定對方就是一個不幸福的感情!
要提早放手

大家也要靜下心想想, 為什麼要交女朋友? 在兩個人相處上, 有沒有兩個人因為認識而更好!?
還是最後 告訴自己 我後悔認識這一個人?

曾經 , 我在新加坡 認識一個女孩, 他只告訴我 要做一個不後悔被認識的人

今天這一些 錢 情慾 殺人 , 我們可不可以問! 你們當初為什麼選擇認識? 為什麼選擇在一起?
你們願意做一個對方不後悔認識你的人嗎?

一個拿你錢的人 認為理所當然, 你覺得這個交情會長久嗎?
一個只有皮相能看, 但是心地不好, 你覺得你不會有覺醒的一天嗎?

人生很多的智慧, 是用腦袋來解決問題, 愛人是依靠, 而不是應酬
一個你不喜歡 或者讓你有戒心的人 和他一起出國, 這不是應酬嗎?

人需要一些悟性, 看到事情要懂後面怎樣避免這一些問題, 而不是吵吵罵罵,這叫做民粹知道嗎? 台灣已經被這個民粹害很久了! 醒醒吧 台灣人!
拜讀樓上大大很多觀念 完全中肯 理性 無誤

如果每個女人都不要把男人的付出視為應該

我想很多情殺都能避免 同理 女人為男人付出也是

但以台灣社會比率來說 女人想白吃白喝的心態 比較嚴重



結論 : 殺人不對

但有因果 妳不佔人家便宜就能避掉這種惡果

遇到好人 人家摸摸鼻子

遇到殘一點的 就是砍下去了


情殺 多半都是因為人財兩失 倒至加害人心中怨恨

台灣女人再繼續 吃喝男人的血汗錢 而視為理所當然

小心下一位可能會是妳
殺人就是錯的,就是有罪,就要重判,法官一定要判死刑。

兇手就是一個變態的人,變態的性格,導致變態的行為舉止,最後變態的以這麼殘忍的手法殺人。
殺人後才編一堆脫罪的藉口,編一堆謊言來脫罪,用刀背自裁裝死?
一堆人在討論女方?不喜歡沒有拒絕?還花男方的錢?現在是一條人命咧,光天化日之下眾人面前,在小學門口殺了四十幾刀,刀刀在頸部在要害的人命。50幾萬就值得一條人命?刀子早準備好了?真的是人神共憤,氣到都思緒亂調了。
強姦犯 也該通通都死刑!

通姦罪以後大家也要要求 通通都判極刑!

貪汙 唯一死刑

瀆職 導致人民財產沒有受保護 也要判死刑

總統 沒有把台灣經濟搞好, 也要判死刑 XD..... 那誰不會死阿

在機車一點, 我有一天就出來遊說立法, 以後男女 出遊 朋友 結婚 男女財產應各自分開, 而且如關係後未能確認,一方得以提具單據依比例請求另外一方 補足損失

當大家要講公理的時候,為什麼唯獨對於 兩性之間 花錢的方式 卻用模糊方式帶過!?

emba000 wrote:
當大家要講公理的時候,為什麼唯獨對於 兩性之間 花錢的方式 卻用模糊方式帶過!?...(恕刪)



完全讚成 !!!
之前淡水小開殺害追求的對象,
女方可是一開始就拒絕,
沒花對方一毛錢
結果呢?
所以根本是佔有慾跟疑心病
跟金錢一點關係也沒有

交往過程金錢是兩人覺得ok就ok,
沒有絕對是誰該出或一定要平分,
既然交往時覺得ok,
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great943286 wrote:
第一 不要做對不起...(恕刪)

我不想去談那對情侶的悲劇

就事論事,既然都理虧再先了...
除非遇到看破紅塵的神人
不然哪有可能全身而退?
讓你有台階可下就不錯了~


bdp2600 wrote:
根本是佔有慾跟疑心病
跟金錢一點關係也沒有


+1 完全認同

一個過於自私的人~不管有沒有牽扯到錢的問題~只要他不爽他就會動手!!

我朋友跟她前男友在一起時也都是她在出錢~還搞到自己負債~
分手後我朋友也沒有拿刀去砍她男友啊!!

bdp2600 wrote:
之前淡水小開殺害追求的對象,
女方可是一開始就拒絕,
沒花對方一毛錢
結果呢?
所以根本是佔有慾跟疑心病
跟金錢一點關係也沒有...(恕刪)



每個事件 環境都不一樣 不要拿來相提並論好嗎

台灣女人 多數只想爽爽花男人的錢 是不爭的事實

要佔便宜的同時 請先想想最後的因果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