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證據~
直接告他 刑法229 詐術性交罪吧
為什麼呢? 這種人值得你原諒?
明明有女友還10年了 卻還要跟你再一起?
三餐吃膩了想吃外食?
不是擺明了要騙你? 還會說你很好好到他內疚?
這種人不能輕易放過他~
要是我是事主~我必盡我所能玩死他~
順一提~
民事可以提慰問金的 請把自己講的很可憐一樣~
就猶如下面這樣~
雙方感情關係建立在結婚前提基礎下 且男方保證也允諾會曲女方且照顧她下輩子
基於男方口頭承諾以方允諾而建立情感~殊不知男方另有女友且其交往長達十年之久
基於推測與合理懷疑 男方是為了自己快樂把痛苦建築在女方身上
且男方保留了事實而不願意坦白且繼續在女方感情與身體上佔盡便宜
已構成刑法.....之事實.....致使女方身心疲憊有輕身之念頭.....後略
大致上可以把自己說的很可憐~然後去請求自己應該得到的 = =
小弟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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