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遺產繼承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您、弟弟、妹妹的身份證欄上的父親是您生父的名字…你們應該是有繼承權的。
驗DNA後,再認祖歸宗的方法我沒研究過…


您要打的官司是 遺產繼承中的「特留份」權利。

情況一:
您父親過逝時,如果大房有配偶登記…那配偶可以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而先拿走1/2的遺產。
剩下的1/2遺產由 配偶,二個大房生的兩個姊姊,你們四個小孩 7人均分,每人可得 剩下的 1/7

法律保障「特留份」就是保障繼承人的權利,它是保障你應得的一半。
每個子女的特留份=1/2 乘上 1/7 ,再乘上 1/2 = 1/28


情況二:
您父親過逝時,沒有配偶登記…
遺產應有6個小孩圴分,每人應得 1/6

法律保障「特留份」就是保障繼承人的權利,他是保障你應得的一半。
每個子女的特留份= 1/6 乘上 1/2 =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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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遺產過戶時,要有「所有」有繼承權的人蓋章簽名。(即使拋棄繼承權也是要蓋章簽名)
如果你們家小孩是有繼承權的,她們還能過戶…那她們就可能「偽造文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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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可以追的回來,但現金比較難…還是應該請教專業的律師了
ID老是重複 wrote:
父親過世快要五年了,...(恕刪)
首先遺產繼承要填寫《繼承系統表》,是種制式表格

用來說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關係(也可說是法律認定的合法關係)

若如你所說已經5年了,你2位姊姊早已完成繼承手續

如果超出一定金額還要向國稅局繳納遺產稅(現在是10%)

第二,你是二房所生,在法律上父子關係有被合法承認嗎

若無,在第一項的《繼承系統表》裡就不會也不被允許填入

白話一句就是你沒資格,若傷到你sorry,我是據實以報

樓上所說必須建立在你與父親的關係是ok的

要不然光靠DNA應該是有問題的

建議你可以到法院免費諮詢或問國稅局的人較好

也不花錢





機甲部隊 wrote:
要不然光靠DNA應該是有問題的


DNA是絕對沒有問題的喔!現在的DNA檢驗已經可以依照DNA排序的部分去做親屬關係鑑定了!

這樣說好了,一位爺爺要找失散多年的孫子,但是兒子跟媳婦已失蹤,今天找到一位疑似他孫子的人,就是靠DNA鑑定證明這人是不是他的孫子,而且法律上是認可的,所以DNA絕對是不會有問題的,只是程序上比較複雜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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