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eetlover wrote:朋友的小朋友.計畫步入婚姻.女方的家長要...(恕刪)


遇到瘋子

我覺得那個每月4萬,分50期攤還的點子很好。

streetlover wrote:
朋友的小朋友.計畫...(恕刪)


叫男的自行負責吧
跟對方說 不然吃虧點我兒子嫁過去也收200萬就好

說真的收200嫁妝0~這啥鬼
還有女朋友說她不值得嗎

這鳥話也說得出來~
樓主再去說說看
廿萬頭期款先付如何
其餘的180萬等嫁過門再由女方薪資分期付款
女方由她父母養大的這筆費用當然由女方負擔

瞳顏無忌 wrote:
要老子買單可以,請簽一張賣身契 -- 買斷,
未來,老子要媳婦幹嘛就得給我幹嘛!
...(恕刪)


我也覺得真要買就買斷
若我是男方父母,也拿的出200萬的話
那就請對方父母簽個合約,內容大概就是若此段婚姻因女方過失而生變時,需全數退還
然後也要女生簽張合約,證明自己是用兩百萬聘金娶來的,需為夫家盡心盡力,不得有怨

那花兩百萬也值得....

為錢結的婚,就該為錢犧牲的徹底....


而原事主的做法也沒錯,小孩的事本來就該自己想辦法.....
只是這觀念要從小灌輸...在結婚這種大事時才這樣說,造成的裂痕絕對無法彌補......
都什麼年代了 還在要聘金,

而且還200萬 都沒考慮女兒的幸福嗎???
出嫁? 出價? 傻傻分不清楚




200萬是鑲金還鑲鑽

難道是志玲姐姐嗎?

怎現代人論及婚嫁都兩手空空啊?
交往時順便存個結婚基金,
你出一百我出一百,湊合著就兩百,
其他開銷就規劃一下,量入為主,
結婚(不含聘金)估計兩百萬,這是都花哪了!

這兩個人,談結婚,早了,
當一次教訓,
分手後開始存錢吧,總還有下次的~

我的聘金一百萬我買單,我是女方,
婚後房子二間我買單,
老公負責養公婆及小孩,老婆賺錢支付家庭開銷,

結婚就那一天,風光不過十數小時,
婚後家庭總總開銷應該先有共識~來日方長~

我個人感覺,
女方家長其實不想要把女兒嫁這位小朋友,
而樓主出的點子也擺明是對這婚事做出拒絕,
不管男女當事人心情如何,
至少對結果雙方家長都滿意~
或許等小朋友長大些再結婚比較好~~
自家種樹自己栽...


streetlover wrote:
朋友的小朋友.計畫...(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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