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小櫻桃 wrote:他從剛開始認識到現在,都說急著要小孩,可能登記就是給我的保障吧!!不過說也奇怪,三年來都沒避孕,也分隔兩地吧!,都沒懷上,現在真的考慮要離婚了,是真的省事許多 您已經嫁人了, 就是夫人、太太。所有家庭都是這樣, 不要嫌自己的老公了!離過婚了, 就變成失婚婦女, 要找不嫌的人, 不容易。可能只能挑離婚的男性(可能有小孩要帶)。離婚會比現在好嗎?
bond_007 wrote:您已經嫁人了, 就是...(恕刪) 那是登記又沒有公開儀式等等就發文大說的...妳比較吃虧!!!但是...如果真的這段婚姻沒有繼續的可能離開會是比較好的選擇!!!!!有工作..可以養活自己...下一段會更好!!!祝福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