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y3f70 wrote:
目前太太在家當全職...(恕刪)
潛水潛太象了...浮上來換氣一下免得淹死
樓主的狀況跟我當年幾乎是一模一樣
我這是話說十年前的事情了...
當年我二十有九
我老婆對我提出一樣的要求,也幾乎一樣的金額(只差一千)
但最終卻是她妥協了...
因為她是直接簽離婚協議書出來給我
趁我出國時扔在桌上就跑回娘家去了(重點是她娘家還不知道發生啥事)
之後我回國,三天又得再出差
實在沒空處理此事,於是線上跟她攤牌
我說,要我妥協這種事情是笑話,老子我辦不到
既然妳用離婚來逼我,我也不會再對妳客氣了...
於是,我利用那三天,將協議書簽好放在桌上
再將她的衣物(七大箱)通通整理好
打算下次出國回來時再送到她娘家去連同協議書的部份一次說清楚
結果咧...
在我出國期間跑回來了
當作沒有此事般的"沒事了"
一整個莫名奇妙!
不過,也在那事件後,我對我老婆更強硬了
有些女人的腦袋真的是笨到可以
以前我不相信,現在我全信了!!
PS:這十年間,我們有三個孩子,我也買了房子(台北)並付清了貸款。現在公的支出都我在付....她二年前開始上班,賺她自已的零用金
jenny3f70 wrote:
1.24小時照顧一個小孩 24000(雙北行情) 她說晚上都她在顧
2.六日加班照顧小孩 一個月8個假日 每日2000X8=16000
3.三餐採購準備一日400 一個月12000 (其實有時候只有早晚兩頓 我中午帶便當)
4.居家清潔家事打理 一個月4次 每次1500X4次=6000(恕刪)
1 跟2, 小孩是兩個人的,所以小孩的費用你只需要付一半, 兩萬。
3, 叫她不用再煮飯了, 你自己跟小孩子天天吃外食一個月可能都花不到一萬二,還不用買菜錢跟瓦斯費,4 也不用了,幾個月再找人來清掃一次就好了。
真的要算那麼精? 每個月給她兩萬顧小孩,但請她付一半的行情房租跟分擔一半的水電。
夫人列出來的薪水,是合理的市價.(其實保母費有低估,因為還沒有加入一個月的年終)
但你能不能給得起,願不願意給,決定權還是在你.
我家是這樣
1.先把共同的項目(房貸.水電瓦斯.小孩學費用品.伙食.紅白帖)跟私人項目(個人手機.保險.孝親費)分開
2.共同項目這部分,既然是單薪,那就是你出了
3.私人花費,這部分是重點
像我,有些私人保險,還有年節的紅包
家管沒有收入,所以需要老公的支援(當然,我婚前也有點積蓄,不足的也是會自己貼上)
我老公是用"菜錢"的名義,每個月設定自動轉帳給我的
這部分,我覺得你跟尊夫人好好談談,找出一個折衷點.
如果真的沒辦法負擔,只好考慮雙薪家庭了
ps.
我覺得,其實夫人只是希望你跟他說聲"辛苦了"+重視家管的辛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