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_joy wrote:
我所說的對他父母坦承....不是要告知同居這事...(恕刪)
這個大家都知道,只是故意寫反話
kc_joy wrote:
但至少不能讓她繼續這樣危險的行事
只不過危險的行事,包不包括同居這事
她的父母信任你
你不也隱瞞早已和人家女兒同居
到底危險的行事是指什麼??
是過晚上11點,還沒回家嗎?
kc_joy wrote:
說實話我是憤怒到極點!在電話中我....對她吼叫...(恕刪)
kc_joy wrote:
我的心中從此後便深藏著那道傷痕了...(恕刪)
kc_joy wrote:
懶惰,愛垃圾食品勝過正餐,性急脾氣爆.做事憑感覺,感覺好做的還真是不錯,感覺沒了我就要去收拾...(恕刪)
kc_joy wrote:
這與我曾寫信嚴重警告他老闆有關
kc_joy wrote:
我很憤怒地推她一把...(恕刪)
kc_joy wrote:
我年紀也三十好幾了,感情與人生的閱歷也有些了.我是個拿得起放得下的人...(恕刪)
kc_joy wrote:
我沒有任何要報復前女友的卑劣想法...(恕刪)
kc_joy wrote:
日後萬一真的他女兒真的發生什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