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al0124 wrote:嚇死人啦170 公...(恕刪) 真的就有人愛這味的不要太訝異我覺得可以先同居先生下但等你那邊家人同意再登記宴客如果真相愛沒差這些老人家總是經驗豐富他們真實意見不見得很清楚一次全說還是要尊重老人家的智慧
這個女生如果性情穩定生活上又肯和你合作那已經是求之不得了你就勇敢的娶了吧長輩不合理的期待就放棄在考慮之列了你有沒有想過真要等這些人挑到滿意會不會那個又是你不喜歡的對象台灣人其實38又矛盾真的敬畏鬼神,又要教唆晚輩墮胎...又說要跳脫傳統 又要說結婚是兩家人的事真的是兩家人的事是你討老婆? 還是你爸媽娶太太?爺爺奶奶也跟著攪和進來~那夫妻關係如果不好長輩們願意負責嗎伴侶要讓長輩來決定是世界上最莫名其妙的事一般有也只會出現在達官顯貴 王公貴族尋常百姓真的不要配合演出苦的會是你自己對自己的擇偶負責就是最好的決定~
華人老人的傳統=愛管…說真的,都快30歲了…2個人的經濟能力也尚可….就公證結婚吧….得不到父母的認同只能用時間來證明….你的父母只是想證明他的眼光與智慧…但事實上,小孩子到了高中以上….父母應當站在建議的角色,管太多只是顧人怨….這都是大家要學習的課程….小孩都已經有了,你自己要承擔起來…
badboype wrote:就我看來,第一沒避孕,你錯了。...(恕刪) +1都知道未來路坎坷, 還不多注意一點!既然心意已決, 就照樓主的在外獨立吧!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 孫子有了或許家人會改觀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