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91007 wrote:
這種事為什麼要確認?要發生關係前要確認要有未來這種作法意義在哪?
為什麼要把發生關係當工具?當作承諾?這樣對嗎?...(恕刪)
性交、性行為對大多數純真的女性來說,是身心靈的付出,不是像握手一樣無關緊要的行為。
不愛,請不要騙女性要愛,用愛騙到女性的身心靈付出的性交,比騙錢還惡劣。
bond_007 wrote:
性交、性行為對大多數的女性來說,是身心靈的付出,不是像握手一樣無關緊要的行為。
不愛,請不要騙女性要愛,用愛騙到女性的身心靈付出的性交,比騙錢還惡劣。
03190 wrote:
我會給他
不是沒有想過,也不是沒有考慮過
我氣的也不是上床的事
而是他隱瞞欺騙不誠實
因為我給他無數次機會
他就是不坦白
我也不怕以後的對象知道我這樣對前任
沒有不散的宴席,我也同意
如果沒有做虧心事,也不用怕別人知道
或許站在男生的立場覺得被公審
但我的用意不是要別人批判他
因為這是我倆的事,我也審過他了
我只是不想要再有女生被他騙
我是最後一個就夠了
因為他外表就是忠厚老實樣
談吐又很得體
前後根本判若兩人
我自己是女生
知道被傷害的心情
所以我捨不得其他女生又被欺負
即使是他喜歡的女同事
我也不忍心
03190 wrote:
1.他是處男
2.其實他的味道比較重
3.他指甲還剛剪,把我刮了一個很深的傷口
4.鬆緊的問題因人而異
就像你手握的再緊,細沙依舊會流下
03190 wrote:
我在line裡面說的
既然你「做」了,是指選擇交往
不是做愛
後果,我也跟他說了
我會讓其他人知道
救,我沒這麼偉大
因為不管我講什麼
你都要曲解我的意思
那我在說下去也沒有意義
只能說每個人的想法不同
我沒辦法改變別人的想法
當然也包括你
言論自由,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