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你的,但女朋友希望共同持有,你會?

台灣胖胖糖 wrote:
朋友哭爸文他房子18...(恕刪)

500付完再結婚吧
結婚後再共同買資產,共同負擔
也許一兩年就離婚立馬進帳數百萬
台灣胖胖糖 wrote:
朋友哭爸文他房子1800...(恕刪)

共同持有等於房子一半是女方的
將來離婚的確是根據房子的市價扣除貸款後做分配

但是不共同登記的情況下結婚
婚後房子升值與繳清貸款的部分(屬於婚後財產增加範圍)
是根據雙方婚後財產增加之後的總和進行平分

以將來離婚為前提之下
在婚前唯一的方式是選擇夫妻財產分開制
但是很少人是為了離婚而結婚
所以多數人都是以不約而成共有制

解決之道,換下個女人
簽署夫妻財產分開制

台灣胖胖糖 wrote:
他房子1800萬在新店
還有大概500要繳
認識前是他自己買的
但交往一年準備結婚的女友
希望婚後要登記共同持有
男方不願意,女方就說希望有安全感

這是特例嗎?這是特例嗎?這是特例嗎?

我怎麼覺的。。不會肖想要登記的才是特例
月薪25萬每個月拿3萬出來叫援交妹可以叫十隻,一年頂多才花36萬。取個自身難保的泥菩薩進門得先賠600多萬。

月薪三萬還敢誇口說要繳房貸,繳完之後還剩多少錢可以家用,最後所有家用還不是由男方一肩扛。

說真的,現在LINE群組那麼多,要找個女人來睡真的不是難事,有必要去碰這種薪水低又貪心的女人嗎?
sendakgg wrote:
一直幹人家,不用付...(恕刪)


應該不用,聽到月薪25萬,主動送上門給X的應該不少。

有被X有機會,這個不要,外面還一堆人搶。
辦不到
台灣胖胖糖 wrote:
朋友哭爸文他房子1800...(恕刪)
是我辦不到
25萬月薪,就算家用男方全包也ok
女方的薪水可以自己管
房貸都已經付清7成已上
剩下的2成多以女方的能力是能付多少?
男方不用安全感嗎?
自己買的房子說分就分?
有1就有2
這種情形還要談什麼結婚嗎?

台灣胖胖糖 wrote:
朋友哭爸文他房子1800...(恕刪)
至少也生完小孩再說

比較合理

而且給她1/5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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