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傳統上女人就認為是弱勢,也是父系社會的遺毒,
這問題是無解的,人家都拿愛來要脅試探了,
可見這觀念是根深柢固的,板主來這問應該是沒法問到個解。

板主想要問的應該是如何讓女友和您結婚,又可以免除共同登記好對雙親交代的解,
而不是一堆放生或是舉自己例的…
這個 婚事還是暫緩吧
鬼猛 wrote:
我與女友在今年年底要...(恕刪)

鬼猛 wrote:
我與女友在今年年底...(恕刪)

你真弱,你父母都比你聰明

Irisxoxo wrote:
不要結啊你有損失嗎...(恕刪)
good article
如果你那300萬是你自己努力存的

決定權在你不在你父母,你愛他你願意,沒人可以阻止

當然未來你就必須承擔一切後果(好壞怨不得別人)

如果你那300萬是有父母的錢在裡面

建議還是聽聽父母的話吧

世界上唯一不會害你的就是你的父母

他們有他們的考量

如果沒辦法兩全,就趕緊擇一

不要因為優柔寡斷

浪費雙方青春歲月




鬼猛 wrote:
我與女友在今年年底...(恕刪)


不就是共同持有而已。
又不是歸女人一人名下。
要是連共同持有都不願意,
何必說要結婚共連理,
無法共同的都不必成為伴侶。

Gotu1239 wrote:
不就是共同持有而已。
又不是歸女人一人名下。
要是連共同持有都不願意,
何必說要結婚共連理,
無法共同的都不必成為伴侶。


共同走下去不能一廂情願

看來女方也不願意自己的土地讓男方持分

甚至房產支出不願意幫忙出一分一毫 卻又想共同持有

這種人 不管男女 根本沒有繼續交往的價值

男方會遲疑 正常且合理
個人看法就婚後再購屋即可 不用去強調登記給誰

婚後財產就是共有制 請女友加強法律常識...再盧小小 就代表她真的有不單純動機

保障?? 跟她說時代不同了 現代偷吃外遇的女人不比男人少
女人要保障
現今的台灣,男人更需要保障
台女超…超…超會劈
少拿信任說嘴,都給她,你就等著人財兩失當街友吧
千萬不要被迷惑了,男人有時候真的要為自己想,現在行房都要行房記錄器了,更何況是錢財當然要小心,人心思變誰敢保證不會有變心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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