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沒有證據應該告不成....而且會被反告,如果真的氣不過....私法正義不妨考慮(要是我的話,肯定選這個)~節哀保重...
666590 wrote:
我自己是一個普通的上...(恕刪)

bluesystem wrote:
沒錯, 下面是今天...(恕刪)



國家有合法權力,可以向可疑人士搜身、盤問

但是人民卻沒這種權利,遇到婚外情的問題時

只能使用這些方法來幫助自己佐證

最常見的就是 備份簡訊、錄影、錄音,然後就是捉姦在床

捉姦在床已經夠困難了,如果合理的取證動作也被判妨礙秘密

那法律感覺就是在鼓勵大家去搞婚外情
我的看法也是
不要花精力與時間在想告那男的事
如果婚姻中有一方沒有能力在遇到外面誘惑時
讓自己的丈夫或家庭形成一防火牆來抵擋拒絕
那麼,不是這個男人,也會是那個男人
你現在要做的是回歸到你與你太太之間要如何


不管是去是留
我覺得是否讓她知道你已知這事
要留,讓她以後謹慎自制些

現今,因為雙薪,女人獨立自主有職場上的接觸
有網路,妻子外遇真的有很多


celene95831 wrote:
我的看法也是不要花...(恕刪)


現在女權主義至上
應該說不管男人女人
往往都禁不起誘惑
只是看撩你的是甚麼人

北七社社長 wrote:
應該說不管男人女人...(恕刪)


是的
這是我想表達的意思
外面的狀況與機會真的很多
自己本身的自制力很重要

如果陷入情境,讓情感或慾望自由發展
這種不顧後果
問題就會產生
看來是妳老婆心情不好..約了那個男的去喝酒..然後就上床了...8點檔都這樣演的
把A男約出來、要求他將他的老婆或女友也給你玩、交換幾次樓主就釋懷了。
你老婆可以告你妨害秘密罪,而你根本無法從一個聊天軟體上的幾句話去証明你老婆跟別人上床,今天新聞有案例你可以看看,老公是輸家,什麼鬼法律

666590 wrote:
我自己是一個普通的...(恕刪)

險路勿近 wrote:
你老婆可以告你妨害...(恕刪)


有喔

樓主沒打錯的話

太太已經向同事證明自己有被搞上床了

雖然微弱,但依舊可以用民事妨礙配偶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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