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還可以透過溝通去解決。
但已經沒有興趣...
這個我真的覺得沒有其他解決的方法。
相信去一趟小旅行,或去汽車旅館,
也改善不了你們的關係。
(頂多開心兩小時,隨後又進入老夫老妻模式)
我覺得啦,如果沒有很想繼續在一起,
就不要耽誤人家的時間。
比起劈腿,我也討厭一種人,
就是不提分手(當事人可能覺得提分手很無情),
但交往時,常表現出冷淡跟不耐煩,
然後也沒有去關心跟經營。
對我來說,喜歡一個人,就是什麼都想跟他分享,
吃到好吃的東西想幫他買一份,
遇到難過的事情第一個想跟他說。
如果交往只是為了旁邊有一個伴,一個人體模型,
方便去吃燒肉、火鍋,不用擔心一個人吃會被加價,
但跟他在一起時,沒有互動,
那就可以分手了。



Nicki Minaj - Bed ft. Ariana Gran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