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給付
請問是多久?
不是我嘴壞要詛咒
請問如果明天人不在了, 要找鬼付錢?
一次性怎麼定義?
鶴妹 wrote:
裡面所以條件都是女方自行填寫的、也根本沒有和我丈夫商量


簽名總是你先生親簽的吧?親簽不就代表同意?還是你先生被槍押著簽?

鶴妹 wrote:
當然是知道不能讓小孩子餓到、但女方家境比我先生這邊好很多


小孩撫育的責任本就是雙方都各有一半責任,對方家境好,所以男方不用負責?
關家境什麼事?你先生家境差生小孩不用負責嗎?
講實話5仟真的很少了,要說負責在花費可能連每月1/4的責任都不到,
更別說教育、陪伴這些責任。
而且此次遲付不說狠話,退伍後工作空窗期不就繼續遲付,
我不覺得對方不合情理,就是明知要退伍,才要說狠話,
不然誰知你們以後會不會遲付到成自然。

就算對方家境好,你怎麼知道對方不缺錢?對方是郭台銘的女兒嗎?
搞不好對方把收入+扶養費都安排好了,要繳房貸、車貸、吃飯、安親、才藝...等
每個月為了這小孩,對方也是月光族,只是看起來表面上比你們好而已。
你今天遲付,對方搞不好就要找人借!

要是對方回娘家借,那閒話是你先生在承擔還是對方在承擔?

鶴妹 wrote:
他們離婚後我老公到現在小孩子一次都沒見過


要看小孩跟對方要求探視啊,是你先生沒要求還是對方不給探視?
總不能對方還要知道你先生想小孩,然後自動把小孩送來給你先生探視吧!


鶴妹 wrote:
他前妻說要拿著他們當初的離婚協議書到法院申請贍養費一次性給付...(恕刪)


>>>

台灣好像沒有贍養費的規定

子女的扶養費 , 倒是有

如果雙方已協議 , 只要你前夫依協議履行

前妻應該無法請求一次清償給付


不過站在你的立場想

其實一次清償 , 前妻不要再來勾勾纏

是不是也比較好?

一個月5千 , 一年6萬元 , 至成年20歲

就是120萬元

如果有錢 , 或者去貸款 一次清償

也不失一個辦法



鶴妹 wrote:
當然是覺得可以和平解決就和平解決、只是對方感覺就是吃死死我丈夫、所以我才覺得不能再看著我丈夫這樣

沒甚麼.
就是覺得對方拿著雞毛撢子當令箭.
覺得這樣的行為讓人很不爽.
所以取笑一下對方貧乏的法律知識而已...

贍養費的涵義.其實11樓說的並沒有錯.
而且是藉由法官判決的.才具有判決的效力.
可參考以下的連結:
贍養費
另外.兩願離婚.
也就是雙方同意協議離婚的.提出來的也算.
因為這算是民法契約吧...

基本上.妳丈夫沒有給她.不過是給付延遲而已...
知道嗎?
其實民事糾紛.經由官司.在強制執行.往往都要花一年的時間...
法院怎麼會管這種才晚幾天的小事?
就算她去申請執行.也要花錢的.
為了晚幾天給付5000元...
卻花了幾萬元打個必然敗訴的官司.
不是很有趣嗎?

其實我還蠻懷疑是有哪個傻律師會接這種case...


鶴妹 wrote:
當然是知道不能讓小孩子餓到、但女方家境比我先生這邊好很多、甚至還說出要不是看我老公沒錢才寫5000之類..然後他們離婚後我老公到現在小孩子一次都沒見過...所以我才會為我老公抱不平

妳老公是有探視權的.
我給妳的連結去看看吧.
要懂得保障自己的權益.
跟對方提出看小孩的請求.
這是妳丈夫的權力.

要是她不給探視.
就可以告她.
因為她剝奪妳先生的探視權.
說真的是真的低消沒錯、只是說白了很不高興她這樣對待我丈夫、今天不是說每個月都沒有給還是每個月都拖很久、而是只是卡到這一個月有困難所以才比較晚給而已、結果對方就 跳腳跳成這樣真的很無奈
zzzchen wrote:
先不管前面的是非,都...(恕刪)
他們協議書上面是寫到小孩子18歲 、但就像你說的如果哪天 突然怎麼樣了、那又該怎麼辦
tony333324 wrote:
一次性給付請問是多久...(恕刪)
首先先謝謝你的指教、再來當初我先生是真的莫名其妙就被對方拿著離婚協議書要他簽名、所以我也不能說這是不是算強迫、我只能說當初的我先生是很無奈的簽字的、再來金額上也是女方自己填寫的、憑什麼過了那麼久了還要再來要求、應該是自己當初要寫那個數字的時候自己就要評估了對吧、況且我先生還沒退伍的時候每個月也是都多給、是說這次延遲了一次而已對方就跳腳成這樣、我也是無奈
pwwang wrote:
簽名總是你先生親簽的...(恕刪)
其實如果可以一次付清、我也很想、但是就是沒1錢...哈哈
escudolin wrote:
>>&g...(恕刪)
了解了、謝謝指教
戆男 wrote:
沒甚麼.就是覺得對方...(恕刪)
鶴妹 wrote:
首先先謝謝你的指教、再來當初我先生是真的莫名其妙就被對方拿著離婚協議書要他簽名、所以我也不能說這是不是算強迫、我只能說當初的我先生是很無奈的簽字的、再來金額上也是女方自己填寫的、憑什麼過了那麼久了還要再來要求、應該是自己當初要寫那個數字的時候自己就要評估了對吧、況且我先生還沒退伍的時候每個月也是都多給、是說這次延遲了一次而已對方就跳腳成這樣、我也是無奈

這樣並沒有強迫阿.
並沒有外力的干擾.是他自己簽的...
他當初簽下去了.就是同意了...
就只能按約定行事.
除非當初對方用甚麼手段逼迫他...

至於金額.就白紙黑字.當初約定多少.就給她多少.
她要求更多.可以否定.
千萬別傻傻的同意.連口頭答應都不行.
要是對方錄音...
恐怕還是有效力的...

基本上妳先生有困難.無法如期支付.那就先說一聲告知即可.
她不爽她家的事情.
法律不會強人所難.
妳先生並不是有錢不給.而是有困難.暫時無法給付.
就算告上法院.也是白花錢.
她要玩.就陪她玩吧.

鶴妹 wrote:
他們協議書上面是寫到小孩子18歲 、但就像你說的如果哪天 突然怎麼樣了、那又該怎麼辦

人都死了.
是能怎麼樣?
難道他們要去地府跟他要嗎 ?
頂多就看妳先生有沒有遺下遺產可以讓他兒子分配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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