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到最後 兒子和孫子都變別人的

joe720325 wrote:
有一戶人家,他們的兩
生了兩個兒子成家後都跟岳父母住,實在是百年難得一見。(恕刪)

男人住岳父家,沒問題,女人住婆家,問題一大堆。
joe720325 wrote:
那這樣生兒子要幹嘛?(恕刪)

你這麼說也不太對吧
如果照你的邏輯來看 生女兒的人難道是傻瓜嗎?
而且樓主講的這些也都只是表面
實際是什麼情況沒人知道啊
joe720325 wrote:
那這樣生兒子要幹嘛?

兒子家產分走之後跑去照顧媳婦的父母,

留自己的原生父母孤獨而死

太不孝了...(恕刪)

同理可得

那這樣生女兒要幹嘛?

女兒家產分走之後跑去照顧先生的父母,

留自己的原生父母孤獨而死

太不孝了

版大不知是幾歲的人了?
照理應該知道中華民國的法律規定:兒子女兒的遺產繼承權都一樣,不論是否已結婚。兒子女兒對父母的扶養義務也一樣,無論是否已結婚。
無所用心 wrote:
同理可得那這樣生女兒...(恕刪)


如果只能生一個,你要生兒子還女兒,別自欺欺人了,哇哈哈哈
在鄉下讀書而為了謀生而北漂的青年,在都市完成最後學業,也終於在城市裡找到白領工作,娶了住在城裡的老婆,因為也買不起城裡的房子,就跟著老婆租房子或跟著岳父母住,畢業後要養活一家子,誰會回家鄉當藍領當23K作業員或當農夫??醒醒好嗎??

很多長輩也都是這樣呀,成年後全北漂了,一路飛黃騰達,掃墓還不一定會返鄉,但留在家鄉的那個孝子女,跟著爸媽住守著老人終老一生,耐性磨光後就是埋怨跟埋怨,這跟住誰家一點關係都沒有,誰都想過好生活吧!
如果岳父岳母答應以後財產分我3億

我想我不介意誰是我親生父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