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king wrote:
同居還要列像法律條文(恕刪)
在寫的過程,我無數次的問自己為什麼要寫這些東西...
常常安慰自己,可能他希望我可以增進自己的內涵?
亦或是他從小到大的生活環境影響,他極度的沒有安全感,所以要有保障的東西才能安心。
現在雖然難過,但像你說的逃離了,有種突然變輕鬆的感覺


rokit2 wrote:
.............(恕刪)
我們的同居,若雙方都可以適應就會走入人生中的下一個階段,所以提前寫變相的婚前契約吧..
雖然是這樣說,但其實我自己真的也不是很清楚。
當時我也很混亂,我只是一心想要對對方好,我不要求對方可以為我做什麼,
現在想想,他大概除了生活費,其他大概沒辦法為我做什麼。
EliasLiu wrote:
當兩個人交往還需要這...(恕刪)
如你所說可能真的不會有好的未來,這幾年來我跟他之間我的難過大於快樂,有九成是不好的,之前都不知道在執著什麼...
他沒在逛01這個論壇,要是讓他看到,我想我也會完蛋。不過所謂三寶文章是怎樣的呢
哈哈,那也要別人能接受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