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本就不用還了啊!!
你不要可以丟掉,再帶去還他感覺有點幼稚到是!
最後丟到垃圾筒,要是我也會火上加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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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分手

並不是仇人

但是對我來說舊的東西就該丟掉

因為留下東西之後看到只會痛苦

至於我會留下的

因為怕會忘掉

只剩幾張前女友單獨的照片

而我送她的東西

基本上就是他的東西

如果他看不順眼

他就丟掉吧

不管首飾什麼貴重的東西

他拿去丟到海裡我也不會皺一下眉頭

這算一種分離的發洩吧

也才不會帶著恨意

但是我覺得

曾經愛過

就不要惡言或者惡行相向
如果對方先還東西的,那我會覺得尊嚴遭踐踏,好象在暗示分手以後大家誰也不欠誰,幹幹淨淨,一了百了!
也表明對方認爲我們之間不值得存在任何回憶!!
先提出分手一方,最好不要做這樣的事!
現在既然你已經做了,先不要去理她了,越惹就越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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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fly wrote:
現在的確是不敢惹了。...(恕刪)



我覺得你把事情搞太複雜了~你是第一次交女友嗎?

好聚好散 這句話總該有聽過吧 !?

東西不要要還女生 ~ 她不要 ~ 你就當她面丟到垃圾桶裡 !!?

男生要有肚量點 ... 感情如果是這樣處理 ~ 分了真的直接當仇人比較快

她不要~你可以回家在丟到垃圾車上阿 .. 這樣真的很不給女方面子也很不尊重她

今天談的是分手沒錯~ 但畢竟你們彼此都深深愛過~ 你這樣作感覺好現實 也讓人感覺很差

她會不爽你 真的只是剛好而已... 你有你的個性沒錯 , 不過有時候處理事情 可以試者把角色對換思考一下 ..

相信你會了解更多事 ..也會有所成長


葉子沒有動 , 風也沒有動 , 原來 .. 是心動了
dreamfly wrote:
和女生分手,不想再保...(恕刪)


因為她曾經愛過你

也徹底的被你傷害

自然會把你當仇人

小弟不知道你們分手的原因

但假如當朋友是想以後看能不能復合或是當X友的話

還是當仇人吧 (假如對方已經徹底死心)
下次記得, 回家再扔OK 年輕人就是太衝動
跟樓主同樣困擾中......
整理的一下午.小弟前女友的東西真的還不少~
分手半年多.期間陸陸續續有將她的東西載回去還她.
算一算大約超過五箱!後來想一想.真的是很沒有風度!

但是......她走的瀟灑.累的是幫他善後的我!
除了離開當天隨手可帶走的東西.
其他的衣服.化妝品.盥洗用具.跟學校同學的合照.以及貼身衣物.
都不曾回來拿過任何一件.感覺好像完全不曾住我家一樣!
四年多的感情.說不認就不認!比誰都還狠!
現在還在頭痛中...........

我是舊時代的餘孽.新時代沒有我能搭的船!不要回首.時代已經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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