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teng wrote:聽說過....1跟手(恕刪) 貴端使用的技巧,本帳號是不想使用。解決婚姻問題乃至以訴訟處理將兩造的狀況模擬,是不為過。一般人不會傾向繼續惡化雙方關係或嘗試惡意解釋,因為無助於解決。如果懂得社會問題,應當知道深淺。如果當事者因為糾紛發生 行兇或犯罪事件,不知道大師做何感想?4個指頭指向本帳號,當然 您是大師耶。這種機率應當是視為不可能,只是找碴。
Brian 168 wrote:貴端使用的技巧,本帳(恕刪) 是,您說的都是,絕對是金科玉律,任何看到的人如果沒有奉為圭臬必然為你來說是如此的大逆不道!?為了戰而戰,為了對而爭,你真的有如你所說,站在樓主的角度好好思考嘛?你確定?怎麼我覺得,你已經在自己完全的防禦狀態了呢!?該說的我已經說了,沒有更多的資訊之前,我不做其他腦補~
藉由此樓發生的事件,給樓主建議,有的時候不是你說的清楚或不清楚的問題。也不是誰的怎麼樣。就像那某人跟我的『互動』,這是立即性的。我相信如果樓主能客觀的重新看一次,或許對於老公的作法以及自己該如何因應,或許會有相關的資源浮現!?如果你打的是官司,法律就是死的,框框條條都是死的,然而,人是活的,所以如何運用框框條條,非常重要。然而也因為人是活的,你老公到底怎麼想其實沒有很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的是什麼?而你希望小孩在老公那邊可以獲得怎麼樣的感受?畢竟不管如何,你老公都是小孩的爹,這是無法被否定的事實...至於其他的在我看來都有點浪費時間,畢竟妳跟老公的情份也已經差不多了。既然無情,其實沒有必要花太多心思去揣測對方想什麼,因為那樣只會增加更多的仇恨負擔在自己身上而已...專注在如何打贏官司就好。小孩如果要選擇跟爸爸,你也不是完全沒有機會在判決下來之後選擇翻盤不是嘛?我有朋友當初離婚沒有寫好監護權相關的問題,後來為了監護權而打官司,雖然贏了,但小孩還是在配偶那...而他只是花更多的時間抽空去看小孩,其實他打官司的用意,也只是讓配偶知道他真的在乎這個小孩,別阻擋他探視。或許樓主的老公真的轉性也說不定,不能說他以前不關心,所以他現在關心了就有問題。其實還是需要多點觀察再做決定,然而不管老公怎麼做,離婚官司既然打了,就要打到底。至少樓主在身份上能有個自由...
想自由的心 wrote:因為男方職業關係只有走了一年的訴訟,一直堅持不離婚,昨天開庭,突然表示願意離婚了,但孩子要歸他孩子從小到大跟你不親,談離婚後,看得出你百般討好孩子(恕刪) 既然男方表示願意離婚了,看能否先離婚成立小孩再由法院判,聽說很高機率會判給女方
得到小孩,他就有權跟你要錢小孩歸你,他依法得付錢養啊搞不好監護權一到手就扔回去給自己爸媽幫忙養其實小孩意願很重要,除非小孩願意跟爸爸走不然判給獨力照顧的媽媽機率非常高不用跟對方妥協什麼,沒付出照顧孩子還想要監護權簡直天方夜譚周末才會回家,這是職業軍人?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你不放手他就不肯離,把不肯離婚的責任丟給你利用「可能失去孩子」這件事來阻止你離婚嚴格來說你們之間應該沒有嚴重到難以維持婚姻,走法院判離婚其實不太容易所以走民事一定是各種手段噁心你還有稍微仔細一點,會主動想離婚可能是有新對象,只是跟你疏離所以沒被你發現還有一種策略,你就乾脆同意離婚孩子給他他十之八九會因為職業問題無法單獨照顧孩子,一定丟回去給父母你就把撫養費給他父母就好,避免他利用這招跟你拿錢又不養孩子當然你不能從此不管孩子,可以常常去探望你的寶貝就算這男人找到新的女人來當後母只要孩子過的不好,你隨時都可以蒐證打官司搶回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