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llside wrote:
先去修民法。...(恕刪)

通姦不是除罪化了嗎?

298305漳泉
wrote:
通姦不是除罪化了嗎?...(恕刪)


誰在說通姦?

《民法》第1052條第2項另外規定了 概括事由,也就是學說上所稱的 破綻主義,意思是,如果兩個人的婚姻狀況已經因《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的「重大事由」,產生了難以回復的破綻,即所謂的破鏡難圓,沒有回復的希望,一樣可以請求離婚②。 」
性就是個調和劑
字眼間真像那隻狐狸..

舉凡親親和愛的抱抱其實也是性的一種,只是男女對性的行為模式理解不同,性冷感不是病,只是屬于心理上的障礙。不過,最可怕的是,千萬不要認為生小孩後男人就會停止性交,親子區的婚姻感情裡有篇文章就有很多人夫抱怨性生活
看在眼底放在心裏
Erica79 wrote:
夫妻間沒有性就不能好...(恕刪)


叫他出櫃啊
男人在清晨,內褲會頂起小帳篷,樓主要怎麼幫忙解決啊?
沒性慾嗎 現在很多催情藥

買來吃一吃 包準妳老公短時間內不敢跟妳要

一次解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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