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繼續在一起?還是要分手拿回三萬? 7/11更新

你不知道半夜睡不著的感覺很痛苦嗎?
我覺得那是很想死的感覺,當然會發飆,而且是你先動手的耶..
她是很笨啦,要摔也找便宜點的東西摔,竟然摔電腦
但是保養品也不便宜阿,你怎麼可以先動手亂摔對方的東西
..::No comment::..
RedHerring wrote:
都幾歲的人了這種事還...(恕刪)

我建議樓主可以去行天宮問一下關聖帝君的意見..
搬板凳來看戲~

老闆~我要一份鹹酥雞~
繼續在一起並拿回三萬

要我教你嗎
晚上叫女朋友起來竟然是聊天抱抱
我這路人都看不過去了
我是大叔 wrote:
禮拜二跟女友吵架起了...(恕刪)


大叔,您一場架打下來可真貴

都可以上酒店了,還晚上抱抱勒~

我是大叔 wrote:

來找我也都是下課後順路來找我
出去玩
起...(恕刪)




世界上沒有叫順路、順便這種事,

都是"專程"花自已的時間,

所以不要看成是理所當然或沒有麻煩到別人的吧...
覺的你們還是分的好.要不要那三萬我倒覺的不是重點.
就算一毛不拿也一毛不給都好.分一分對你們兩可能都是好事
因為你們兩的個性.日後相處我想都還是會擦槍走火的
先不論你吵她清夢應不應該.就你們兩那種你砍我一劍.我也要捅你一刀
這種愛恨分明的方式.日後摩擦的燃點很低.隨隨便便一件小事
就會舊戲重演的.總之你們兩缺少了攜手白頭所需的"包容"
日後就算你們一路跌撞進入了婚姻之路後
"包容"更是重要.要包容對方的一切.如果你只挑你想包容的
那麼對方可以讓你包容的比你不能包容的地方多出甚多的話
建議你就分一分了.

過來人跟你說實話.同居跟婚後生活還有很大出入
有的會覺的同居就可以看得出對方習性跟你合不合
我只能說還有一些差距的.所以預設的包容就更加需要了
半夜把女朋友吵醒
不單單只是說話抱抱這麼單純吧
樓主你應該意有所圖吧
明眼人不說瞎話
老實說
你是不是擦了什麼藥還是吃了什麼藥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你們不適合在一起!!

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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