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leo wrote:
40歲了
人生豐富歷練也錯了嗎..........
她只是比較直接
把一切攤開來說
基本上是沒錯,如果女方條件等同林志鈴
是可以這樣要求,如果沒有的話
最好還是不要太直接,以免到八十歲還在相親
一名男網友在《Dcard》以「該如何勸說姊姊放低擇偶條件」為題發文,指出:「我姐已經42歲了,之前也有幾次的戀愛對象跟相親,但是都被我姐姐打槍,原因是因為對方不是工程師、醫生或律師。」後來原PO詢問姊姊的擇偶條件,她竟然列出了以下8點:
1.身高185,有在健身。
2.年收入25歲要100萬以上,30歲要200萬,35歲要300萬,40歲要800萬,其中男方每個月收入的80%要歸她的零用錢。
3.不能加班,然後每天必須陪她說話。
4.家事小孩要男方分擔。
5.房子登記在她名下。
6.過年不回去吃除夕。
7.每年出國5次,時間半個月,都男方負擔。
8.沒有要對男方父母做扶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