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朋友差點被她前男友性侵得逞

請去警局報案吧~或者直接到地檢申告~
刑事訴訟程序不同於民事
並不一定需要由受害人提出證據
請去陳述事實即可
能提供多少資料就提供多少
其他的檢察官會幫妳調查
至於他的行為觸犯哪些法條
頗多
強制304,強制性交未遂221,強制猥褻224,私行拘禁(妨害自由)302,傷害(咬傷)277
先去驗傷~
然後拿驗傷單去警局報案~
記得拿報案三聯單~
新進化論:適者不一定生存,不適者絕對淘汰!
去地檢署申告吧,就算他不自白,被害人的指訴是直接證據,兩個在外聽聞被害人呼救的證人證詞、被害人身上的

傷痕是間接證據,這些就夠起訴他了,起訴法條是221條第2項強制性交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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