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iline1999 wrote:男的更慘,先打個50大板上手銬(木製大木板)腳鐐遊街,再發配邊疆,很多沒走到就死了. 這樣,真的是處罰那個男的嗎?還是虐待那個男的然後連帶處罰那個男的的妻子?不過,你說得這個是男的外遇的處罰? 那三妻四妾不算?
不懂哩反正先生還愛 太太還在乎的時候這位"膽小怕事"的人妻都可以不怕的滾上別人的床滾到被徵信社抓到那現在覺得自己道歉夠了要逃了不在乎了晚上空虛寂寞覺得冷, 照樣可以找前男友多滾兩下啊 反正那傢伙有這種免錢砲肯定不會放過的先生愛面子抓著死不放了不起再叫人多打那人渣兩頓, 又痛不到太太身上 戲有演到砲有打到小孩有顧到不是很好?更進一步, 還可以順便錄影當作下次離婚官司的證據我就不信拿了證據說自己偷人判不了離的, 離好證據剛好轉給先生告那個人渣妨礙家庭讓那個睡人老婆的傢伙嚐嚐痛苦的滋味 也讓先生的怒火有地方轉向 不是兩全其美?方法不是沒有 婊子不肯放棄那座貞潔牌坊罷了連先生去大陸賣命養家都能說成不顧小孩, 還有沒有問太太同不同意哩那太太去人家床上滾先生有同意? 還是同意不要為家庭拼命中年失業喝西北風也不離不棄? 看那太太也不像這種賢妻良母樓主這種偏頗心態去請人喝咖啡調停? 他能忍住不潑你咖啡真是修養好
samycchen wrote:看了27頁,我還是沒...(恕刪) 這些問題我都問過,她前男友並不是混黑道的,也不是一Call就馬上來,因為他人一到就自稱是友人老公,當初友人聽了也嚇了一跳,後來他跟對方車主討價還價,才從原本五萬改為八千元。我後來有繼續問,那事情結束後為何兩個人還會繼續下去,因為友人跟她前男友之前是有發生一些事兩人才被迫分開,這些內容我不方便多說,因為與整件事發展並無太大的關係。友人只告訴我自己那時很不安,純粹覺得有個人在自己身邊感覺比較有安全感。加上她前男友對她還有感情,之後的連絡也都是男方主動的,只是我朋友這邊確實做得不對,她自己也承認自己做錯事,所以不會做任何的辯解。友人有試著挽回婚姻,為了取悅她先生,也做了一些事,但她先生竟跟她說:「妳穿這個該不會是妳男友買給妳的吧?妳還是穿給那個人看好了....」大家覺得這樣的相處模式,真的還有必要繼續下去嗎?
CWC20030205 wrote:請用簡單的邏輯想清楚:兩方同意要結婚很容易兩方同意要離婚很容易假使是如果一方要離婚另一方不要離婚,而這樣法律還能讓單一方想離就離的話這個社會才會出大問題,怨偶才會更多 =_="..很難理解...我的邏輯很簡單...就是結婚這麼容易..為什麼離婚這麼難...兩個不相愛的人硬是要用婚姻綁在一起是很痛苦的..我有切身之痛..(不是指我自己.我與太座交往十幾年後結婚五年,現在育有兩子)我爹娘因為個性不合沒第三者..雙方也沒不良嗜好.也沒家暴.吵吵鬧鬧數十年了..分房睡二十年.不太講話十年了..現在是完全不講話了..我從國中比較懂事後就一直問他們說~~為什麼不離婚答案都是..為了小孩.只好忍.天阿...這答案對我來說很沉重..因為我的關係~讓我爹娘過了30年不愉快的婚姻生活外觀上我是一個健全家庭下長大的小孩..但事實上我是過著有如單親家庭小孩般的生活..上一代觀念畢竟保守..也沒戀愛交往過程(相親結婚)就因為婚姻和小孩..不能離婚..疏不知硬要維持婚姻關係對小孩來說.比離婚還難堪..也許我爹娘的例子與開版大故事不一樣..但我想原則是一樣的就是不相愛(沒愛情.沒親情.只剩仇恨)的兩個人..用婚姻綁在一起..對小孩傷害更大...用報復的行為綁架背叛者..事實上也在報復著自己與小孩....
我覺得。男方應該不是太愛他的老婆而是,覺得離婚,他丟不那個臉雖然,女方曾挽回她的婚姻(做到什麼程度不知啦)原諒,並不是表面說說而已,我到覺得這是一種精神上的折磨(當然先出軌的一方是不對啦)解鈴還須繫鈴人,除非當事人,能冷靜思考,現在他到底想要的是什麼否則,旁人是沒辦法幫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