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三年妳這樣踩我 打我臉(再次更新05 28)

樓主你還真的是很x ,把男人的面子都丟光了,
這種女人還要幹嘛?顏射個幾次就放生吧 ...
早該分開囉,就不會走到這種田地.

會有這種想法的人,是不會改的..

就算嘴巴講要改,心裡某個地方永遠藏著這種想法.

早點放掉是好..
真的有心結婚 有財產夫妻共有制,這點房子買誰的有關係嗎?

再者女方也有工作可以養活自己,不想共同承擔房貸卻想擁有房子

這點怎麼也說不過去吧,他二姐跟他老爸講話真的不太好聽,真的

想結親家不該這樣說話的,我想都變冤家了吧,放下是對的,恭喜

你解脫了,祝福你下一個會更好.
雖然身為局外人
但還是要說,長痛不如短痛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多次的分合樓主應該很瞭.
要是又一時心軟複合,時間久了大概又故態復萌了..
接受一堆不平等條約娶了她.
接著不是和平到來,而是更多不平等條約,娶了她等於娶她全家
到時女方家有什麼需求(尤其是金錢上),出錢的冤大頭是誰應該很清楚...

最後,下一個會更好 祝你幸福
真的是不要最好!版大也輕鬆!感覺好像是在娶公主一樣!認同版主的決定。
幹的好 帥..
就是這樣
遇到這種婚前就要求一大堆的女生,最好還是看清楚快閃比較好
是我的話我寧願不結婚,也不要遇到這種婚前買房就要登記她在名下
記她名下就算了,還不幫忙繳房貸,愛錢就算還要求一大堆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接受

蘭陽橋鄉村別墅 wrote:
幹的好 帥..就是這...(恕刪)


下個會更好 加油~

Icer wrote:
分的好,但文章表達真...(恕刪)


不想跟公婆同住可以協商去租套房吧
一開始就要全拿除非找郭董養,前提女生條件也要不錯
這種親家不要也罷!以後結婚更痛苦!
恭喜樓主 賀喜樓主

雖然您失去了一段感情,
但是你的真心誠意一定會再有一個願意與你一起打拼的人出現的!!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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