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丟臉丟到家了以後被你父母知道你這樣沒出息 你父母會怎麼想?這種人對你父母會好嗎?現在她都敢挺小狼犬了 以後勾結外人弄死你全家人 謀財害命 你覺得不可能嗎?不過 跟你通風報信的那個妹 你倒是可以跟她交往看看
樓主的情況讓我想到以下這則新聞正牌男友找上門 男小三爬窗摔死作者:張嘉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3月27日 上午5:30劉姓女子念大學時,和大她十四歲的簡姓男子交往,卻又劈腿徐姓男同學,簡無意間發現此事,先打電話警告徐離劉遠一點,但兩人仍打得火熱。九十九年五月,簡為了找劉,到徐家按門鈴要理論,徐、劉兩人欲從四樓爬窗逃離,徐竟摔死,徐父控告簡、劉兩人殺人、遺棄致死罪,士檢昨做出不起訴處分。檢察官指出,當時徐、劉兩人正在該處四樓準備發生性行為,知道簡找上門來相當緊張,徐甚至打電話報警表示有人在踹他家鐵門。等待員警前來時,劉詢問徐有無別的出口可以離開,徐表示可從窗戶出去,並先爬出窗戶,卻不慎摔落到一樓,員警剛好抵達發現倒地的徐送醫仍告不治。檢方調查發現徐身上並無酒精或毒物反應,住處並無打鬥痕跡等證據排除徐是遭劉或簡推落而死。檢方認為,劉雖和徐是男女朋友,但無負有法定救助義務,最多僅是道義責任,所以劉女事後並未第一時間打電話報案將徐送醫,不構成遺棄致死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