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93 wrote: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有些...(恕刪)
哦~我從來沒有說不孝是指那五款,我要反駁的是妳說"法律不要求人孝順"這點上,不要迴避問提,你是否還認為法律中沒有道德?法律沒要求我們孝順??(當然啦,是大不孝才需要動用法律)
我不知道妳特別把"無自救能力"標起來是什麼意思,你是說只有這時候才要孝順?我是不這麼認為
還有妳說不孝無後為大,請問你是否會讓老婆一直生,生到有後為止????你說這可是"孝順"哦,這孝順如同道德哦,而妳覺得"道德"是不可能會錯的哦
法律是以大多數人的"利益"去定的,難道道德不是嗎?要求老婆是"處女"這種古老的道德觀念,也是基於"利益",這利益我想到的有兩種,1、單純男人爽2、古代醫學不發達,可以藉此防止性病流傳。
所以,第三者就是不道德的,因為當"大家一起譴責第三者並認為那樣很缺德",我們自己就能享受不被第三者干擾的"利益"。聽起來不錯,但這跟壟斷有什麼不一樣??(反正老子點頭說分手前,通通都別想離開)
再次強調,我認為結婚才是終點,交往只是通往結婚的過程,是可以競爭的。不然為什麼身分證有配偶欄卻沒有情侶攔?同居攔?曖昧攔?
你要說競爭者與被競爭者之間的攻防是動物間的求偶我也不反對,這世界本來就是功利主義,不然為什麼陪志玲姐姐跳舞的是郭董,不是你或我?不然為什麼大哥的女人身材都很火辣??
還有啊,我們一直活在競爭的世界,男未婚女未嫁,你不能競爭的理由在哪裡?人家是跟妳結婚了膩?總歸到底,害怕競爭不過是弱者的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