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乾脆就自宮謝罪啦!!!

看你的學姐跟她的家人願不願意原諒你,放你一馬吧~~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學姊意思不清
認錯人?

這怎麼能怪樓主呢?














意識不清...趁機性交罪


gregliao wrote:
沒錯!
喝得那麼醉....嚴格來說甚至可能『不舉』啊~
那會做?根本就是原先就設計好的爛梗~約女生去摩鐵推倒~
(甚至可能是灌醉之後推倒)
所以樓主的內容....很多都是避重就輕在說~


樓主說他喝得比女生還醉,但是看起來卻不是這樣。一進去就開始摸人家~~~這些意識都還在呢!

而且有些人喝一杯就醉了,女生雖然喝得不多,但也可能反而比較茫


twu2 wrote:
這點很老實吧.
很多人提醒這一點, 不過樓主堅持不改, 可能他也很認同這一點.
這樣子看來算很老實.


看來,這可能是整篇下來唯一老實的地方



fantasyalex wrote:
就跟你說的一樣
大部分的人也都有這種感覺
除了少數人會跑出來罵其他人吃不到葡萄罵葡萄酸

他自己也說他要設計設陷阱讓學姊講出不利她自己的證詞
都要期中考了,也都遇到這種事情,結果還有時間和閒情逸致玩電動,並上網詢問相關問題
搞不好在出庭時也會一邊玩電動一邊問方向盤問題或是遊戲攻略之類的吧

而且他給人的感覺就像老師要求學生交作業一樣
要大家幫他找資料,還強調要越多越好,這些東西如果他真的有去找律師談或是去台北找D大諮詢,都可以解決
但他一下子要大家在網路上幫他免費諮詢 一下子要大家幫忙想如何設陷阱讓女生上鉤 一下子要大家幫她找相關資料越多越好
除了這些要求大家做事的po文外
對於其他人的疑惑都不予回應

你問的這些疑問他也不會想做回答辯解
對他而言那個學姊也只是他眾多利用灌醉而強制性交的女性之一
只是這次很衰的陰溝裡翻船
光看這篇只有他一個人敘述對於他有利的證詞,都還讓大家覺得他有罪,更何況是法官聽了雙方說詞後
現在他要大家當幫兇,就像強姦二裡面那個罪犯利用各種手段來製造你情我願的假象一樣,想要大家幫他出主意讓他免罪,好讓他可以繼續在夜店裡繼續玩灌醉性交遊戲


非常同意你的看法,他只要利用大家找方法設計學姊說出對他有利的證據,對於其他人的質疑,視而不見。
48759 wrote:
有智慧的學長用他示意的眼神看看我
說"那表示你沒有真的喝醉過"


你學長的重點在於"那表示你沒有真的喝醉過"
其實你可以參考這一篇,還有這一篇還有這裡

可以老實的告訴你,很醉的狀況下(興奮期後期~麻醉期),
酒精已經抑制了你的興奮神經,所以小頭此時根本也是在睡眠狀態的

另外,醉的程度大家感覺都不盡相同
但是,醉到一個程度還可以攙扶別人進摩鐵
這叫醉嘛?這叫微醺~
如果照樓主所述,應該是學姊攙扶他進摩鐵,怎麼變成
寶`寶 wrote:
而且 我們車子 是停在室外 約還有50公尺才能進到櫃檯
後來 我有稍微 撫著她(誤:應該是『扶著她』) 但是 它沒有扎札表情(誤:應為『掙扎』)



節錄於下文(16頁):

寶`寶 wrote:
我對那學姊

那天 兩人相約出遊

後來 有提議 要喝酒 對方也答應

後來 我喝了3-4杯 它只喝了一杯

我完全沒有逼它喝 更沒下藥之類

後來 因為要回家 我頭超暈得 我就提議跟她說 能不能去motel休息一下 等我酒醒一點 在走

因為我也滿擔心 酒駕這一條...

後來 就開了房間

而且 我們車子 是停在室外 約還有50公尺才能進到櫃檯

後來 我有稍微 撫著她 但是 它沒有扎札表情

直到 上房間後...醉意很深 就互相愛撫起來


況且,這些也是大家慢慢質問樓主,樓主才避重就輕的說...這些內容是不是真的,有待考證
因為
1.如果摩鐵距停車處約 50 m,那麼這 50m的錄影帶可調閱
(不僅摩鐵,還有路口監視器,只要證明兩人是正常意識下相伴步行進入摩鐵,很難成立性侵害吧)

2.真的很暈,應該是很不舒服,進摩鐵應該也只是躺在床上休息罷了~幾乎不太會去想要做愛~
(很暈的話,就算女生主動在上位,也會覺得不舒服甚至可能會吐的亂七八糟吧?)
開口跟女生說去摩鐵休息只是藉口(真假不知?到底是女生醉到不行還是陪樓主到摩鐵休息,
而且樓上有人說了,要休息,車上不能休息?

3.騙人沒去過摩鐵,真的那麼不舒服(很暈),可以開車出pub,卻不能開車進摩鐵?
(除非如某樓所述,pub離摩鐵50m,根本沒去移車就步行進摩鐵)
如果醉得步履蹣跚,連走 50 m可能都得走個10分鐘了吧~
難道不會挑一車一房的(或者開進摩鐵的停車場)?
還要折騰10分鐘走 50 m到櫃檯?這裡就不禁讓人起疑是否怕被摩鐵監視器拍到車牌號碼,
所以刻意在摩鐵 50 m前停車?

4.而且是樓主不舒服還是女生不舒服,到櫃檯開房的是男生還是女生?
(文中最初指樓主比女更醉!因為前文強調女生喝 1杯,樓主喝了 3-4 杯,樓主比女生醉)

樓主越說疑點越多囉~如果女方也在看 01 ,這裡剛好成為你意圖脫罪的呈堂證供
(樓主不用多一事去刪文了,就算連護貝的也刪了,但是 01 上面還是會留 log ~女方是可以要求警察行文來調閱的!)
整串看完,我來幫版眾翻譯一下。
================================================================
我可以很肯定的說,樓主是強暴犯,用專業術語就叫做「約會強暴」。

簡單講,男女雙方正在曖昧期。女生有一點喜歡男生。男生也知道這一點,把女生約出去吃飯喝酒。灌醉女生之後帶去旅館性侵。在酒精催化下,女生可能沒有當場爆發出來,但是酒醒之後,靜下來想一想,就會覺得自己被設計/被騙了,然後報警。

我可以很肯定,女生一定是神智不清的被「扶」進旅館。如果女生是心甘情願的進旅館。錄影帶調出來是對男生有利的。但是樓主態度就是希望錄影帶永遠不要出現。

約會強暴的受害者大多數不會去報警。因為女生其實心裡有一點喜歡男生,反正都已經被上了,乾脆跟男生交往算了。就算講出來,親友也會覺得是情侶檔吵架,根本沒人會信。所以有一些女生被強暴完反而變成人家的女友。

我猜樓主應該用這招很多次了吧?

至於整串故事的幾個疑點。
女生有無答應上床?
女友有無反抗?
女生有無要求一起洗澡?

這些疑點通通不重要。因為女生根本神智不清,自己說過什麼,自己也搞不清楚。不管女生說什麼,男生都會睜眼說瞎話,往對自己有利的地方凹。

樓主想要用錄音或是測謊來翻盤,我可以跟你說不可能。因為女生心裡是真的覺得自己被強暴。測謊一樣會過關。

現實中的性侵案本來就缺乏物證人證,關在房間性侵哪來的人證?
加上大多數人不會承認自己被強暴,都是搞到自己崩潰,親友追問之下才講出來。拖幾個月才報警也沒啥稀奇。所以也沒有物證。

大多數的案件都是沒有物證,純粹靠雙方說詞比一比。實務上,法官99%會相信女生。而且這案子的情況根本不是女生想要仙人跳,女生心裡真的覺得自己被強暴了,不會有女生說溜嘴的問題。

如果要玩仙人跳,就會直接來跟男生要錢了。哪有可能拒絕和解。

也就是說,樓主用約會強暴法騙了很多女生,都沒人報警。好爽
現在被抓到,所以慌了!所以不敢找律師,

分析完畢,謝謝收看!
gameheven wrote:
也就是說,樓主用約會強暴法騙了很多女生,都沒人報警。好爽
現在被抓到,所以慌了!所以不敢找律師,

鬧大了
一堆受害者出來指認
一罪一判

哇....不少年

寶`寶 wrote:
請問一下 因為 某些...(恕刪)
放心啦,這裡是台灣不需要擔心啦,說不定遇到恐龍法官,鐵定沒問題的啦~前鎮子不是篇鬧很大的事情,結果不是被法官判無罪,所以不用擔心啦~
獅王動力 wrote:
放心啦,這裡是台灣不需要擔心啦,說不定遇到恐龍法官,鐵定沒問題的啦~前鎮子不是篇鬧很大的事情,結果不是被法官判無罪,所以不用擔心啦~

樓主說他沒有什麼錢喔
應該會判很重

gregliao wrote:
你學長的重點在於"那...(恕刪)

我也來分析一下我的觀點,關於車子停在離櫃台50m 外這事。
有沒有可能就是,因為女生已明顯的神智不清,需要用扶(拖)的進去,為了不讓櫃台人員起疑,所以他將女生留置車上,獨自去Check IN。然後再回到車上把女生用扶(拖)的進到房間…?
重點在酒囉
如果沒喝酒
兩個人自然的進旅館
怎麼樣都無法反悔變性侵

現在就是卡在喝酒的問題
喝酒還有分
有微薰.有半醉.有八分醉.有全醉.有醉的睡著.有醉的不醒人事
到底喝到怎樣的程度才算失去判斷能力?
只喝一口台啤再X算不算性侵?
這些都有待商確

即便當下是兩情相悅
但因為喝過酒
女的事後再說男的趁人意識模糊來性侵
男的真的賴也賴不掉
現在重點已不是錄影帶及驗傷單了
而是女方如何證明做X前有喝過酒
因為錄影帶沒照到喝酒
驗傷單也不可能載明酒測值啊

當然前面也有人說過
根本不可能會有朽桿的畫面
所以法官只能依照各自的口供去判斷
大家各說各話嘛~!
看誰說溜了嘴誰就不利囉
最後一定變成羅生門
其實事情是真是假前面這麼多分析大家也大概有底
就別在拆下去了

不然主角被趕跑了這戲怎麼演
我還想看樓主後面會怎麼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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