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毛蟹 wrote :Kiwi0329 wrote:
我有時覺得想維持婚姻的人
就不要來這留言
這裡總會有一些智障
沒有建設只會講風涼話恕刪)
爬完30樓後,我認為最中肯的看法就是這幾句...(恕刪)
那應該去那留言???
Yunalesca wrote:
我是不同情
就像提早出門一樣
注意交通和注意健康都是控制在自己手中的事
講難聽點就是願賭服輸
台灣這些不遵守交通規則,馬路當自己家客廳的人,騎機車載著小孩鑽車縫跨雙黃線逆向騎車的人
(很諷刺的是,一堆人說孕婦最大,孕婦要怎樣怎樣優待,肚子裡的小生命如何如何珍貴重要
但是我天天看到被生出來的這些小生命站機車前踏板,戴西瓜皮安全帽就算了,還被載著鑽車縫...)
英國那些十歲開始酗酒的人,十一歲開始抽煙的人,醫生說再抽就會死了還要抽的人,吃垃圾吃到跟我一樣高比我先生還重的人,醫生說再吃就會死了還要吃的人
為什麼要人同情?
自己都不為自己負責了有什麼資格要人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