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馬豬 wrote:我跟她都是76年次的。我們一起在英國求學(碩士),然後交往。今年回到台灣。...(恕刪) 鐵馬豬 wrote:P.S.) 我目前24歲,薪水每個月約在3萬7左右 小老弟我想你今年(應該是指民國100年)回台,那代表工作應該不到一年目前24歲,代表你們社會經歷少你能接受他現在的經濟觀念,代表你們還在甜蜜期不過記得這篇你要留下來,包含鄉民給你的建議,過幾年後,記得回來品嚐...你會有截然不同的感想的希望你知道什麼叫做: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也希望你以後不要來貼文或跟親友訴苦:「我以前好天真,好傻。」
我想等你忍不住的時候想法就會改了,做人就是這樣,沒想通前就算大多數人不看好,自己還是會往死裡鑽,鑽到不能鑽就自己想辦法找出路,就算沒路也要徒手挖出一條,等踩到還是挖到地雷的時候才知道原來這樣也會爆炸~才知道會怕知道會痛,才知道改變自己比改變別人簡單多了像我某個異性好友也會找我抱怨她男友的事情,聽她講兩次後我就暗示性的跟她說別再因為同樣事情找我第三次,自己選的自己負責,等哪天想通再通知我反正人生就是這樣嘛,人生當中充滿了學習,想不通的話多踢幾次鐵板也是應該的~
一般人批評的是管理你的薪水不考慮這部分"她的消費邏輯是絕對不花錢在男朋友身上"She does not love you very much. You are just her investment.坐車來看你還要你出車錢?因為她根本不想你,她覺得 "是你要看我我才坐車來的,當然是你出錢"99.9%的網友都勸你離開她,一定有他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