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相信的婚姻.,如今我只能唱著綠光(文長1月31日更新...)


Raikkonen Hsu wrote:
那就要看是誰扯進來...(恕刪)

樓主到底有過幾段婚姻?幾個小孩啊?
這幾段婚姻都維持多長?
小孩樓主有在養嗎?

Gary2013 wrote:
印象中這樓不是要講樓主的前妻嗎?
怎麼越扯越遠,
還連判決書、官司、朋友都扯進來,
當事人身份職業也都曝光了!

而且還是樓主自己歪的樓,
趕快扶正吧!
...(恕刪)


你終於找到貓膩了
這才是樓主的目的
矚逗然瀆騎,都在府中泣,本事捅根深 相姦合太極

Gary2013 wrote:
樓主到底有過幾段婚...(恕刪)


你不是把文章看完了? 那怎麼還不清楚? 對方連判決書都貼出來了

時間表也是你公佈的不是嗎? 你問的問題跟我文章內容有什麼關係?
Raikkonen Hsu wrote:
你不是把文章看完了?...(恕刪)

前面的文章樓主根本沒有說自己幾段婚姻,
只有說前妻的姊姊跟媽媽都是三段婚姻,
當然讓人好奇樓主自己幾段婚姻,
刮別人鬍子之前...你懂的!

然後孩子生完有沒有負責養育?

奉勸樓主啊,
已經發生的事情無法改變,
但你可以改變未來的事。
如果你也是離婚多次,
那也該檢討自己。

你也該對孩子負責,
當然除非不是你的DNA。
別只看見別人的問題。
Gary2013 wrote:
樓主到底有過幾段婚姻?幾個小孩啊?

前妻文章可看出她是第三任,那樓主現任應是第四任老婆。
我猜至少四個小孩,不含現任所生。若猜錯先向樓主說聲抱歉。
G大妳是想問.樓主每月給諸任前妻多少扶養費嗎?

Gary2013 wrote:
前面的文章樓主根本...(恕刪)


我只是再陳述一個故事的事實

不需要把所有細節都說明清楚這樣就失去的陳述的意義

故事很清楚的說明,我前妻的過程以及我所犯的錯誤

不知道這位大大有哪邊不能理解?判決書也寫得很清楚了不是嗎?

這篇故事只是要說明如果遇到這種事情請當機立斷,拖過六個月就超過法律追溯期了

追溯期完全看檢察官自由心證,他覺得超過你再去辯解也是無用的

第二部份說到朋友提供證據讓我前妻提出告訴,這部分不就說明交友要謹慎小心嗎?

別讓朋友知道太多事情,免得到時候被賣了都不知道
Raikkonen Hsu wrote:
我只是再陳述一個故事...(恕刪)

樓主怎麼盡是找這種對象、交這種朋友啊!
遇人不淑一次兩次可能是自己倒楣,
如果很多次就要想想是不是自己的問題了。
Gary2013 wrote:
樓主怎麼盡是找這種...(恕刪)


沒有很多次,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既然是第一次那就不是我的問題了吧

況且這是公開的文章女方及其友人都知道這篇文章

但是為何就不敢來回覆呢?寧願找打手匿名也不敢正面回覆還需要我多說嗎?

如果講的不是事實他應該出面反駁吧,而不是躲在匿名後面
這不就 警世文 或 笑談一則

那麼認真是幹麻

A辣愛怕跑 wrote:
這不就 警世文 或...(恕刪)


是阿...那位G兄真的太認真了 就很單純的警世文應該大家都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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