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答案只有PO主有,在未查清楚之前,實在不好亂說什麼.......
站在同為男性的立場,我應該力挺PO主的,但是這些年的訓練下來,我覺得兩邊的話都應該聽一下,才不會陷入因為義氣相挺而最後灰頭塗臉的狀況;當然,現在這種狀況,PO主的前妻是不可能出來說她那方面的講法,但是這一整個離譜,結婚十年了卻會因為一個帥氣民宿主人而情變?已經是三個小孩的媽了,怎麼會這麼狠心切斷親骨肉的連結?她娘家那邊對這種荒唐的事情一點反應都沒有嗎?
如果真的PO主沒有打俇語,這個女人真的是人間難得的極品,財產合法該分給她的就分給她,但是小孩,你做得對,留在你身邊才是對小孩的一個保障,天知道如果分給她,以她之前荒唐的行徑,應該會疏於照顧吧。
願PO主走出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路,至於前妻,以我的個性是.............你不會想要聽的。
喝酒嗎?
我,只相信我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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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