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幸福的 60 天 - THE END

讓她走吧!

不然總監會常留你心.

當你跟她做做的時候.
後續發展不知道怎麼了?

總...姦,好像回國了....

對於他的惡行,我覺得應該po在各個婚禮平台.

我和你也有過類似的經驗
和男友也認識了近10年交往了6年
他也和初見面的人劈腿走了
或許別人真的比較適合他吧
不過我知道那種心痛確實很難痊癒
我也一直在學習怎麼振作
希望我們都趕快走出這些傷痛!
加油!
arrowbroken wrote:
我剛剛結婚..沒錯,...(恕刪)


樓主您還是把您的愛人放生吧,與其提心吊膽過一輩子,還不如快點重新開始吧 !

至於女方那邊,建議您打個電話去跟他父母說一聲就好,至於女孩子會如何,這後續你就不用也不需要去關心了

還有那破壞你家庭的總監,建議就上法院去搞死他吧,這種人真的不要放他好過.....


最後還是希望你早點走出傷痛.....
如果確定她還是愛我的.
所述的這一件事,只是不小心犯的錯.
不會再有下次的話.
我想,我會原諒對方.
有更多的男人,會犯這樣相同的錯誤.
然後用著"我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來乞求大家原諒".
我想最差勁的莫過於是你說的那個總監了.
利用人家的新婚出勾引對方~~太惡劣了.
(如果事情屬實的話)
但如果女方還是護著 總姦
你還是要原諒嗎 ??

看了你的文章 真的替你感到不值

畢竟人生有幾個十年? 最終端看你是選擇放下還是??

誠如其他網友所說的 那個畜生總姦 不是個正直的人!相信你也很清楚!!!

我強烈建議 不要得過且過!!!請對他採取法律制裁!!!

不要有無辜的受害者或家庭受害


加油
就看有沒有記者要發掘出這一篇~~~

記者出~把婚姻顧問公司和一些資料比一比就能猜出來吧~~~

這沒頭條也有1800或2000點新聞~
我覺得...倒沒有必要一定要將某人的罪行公諸於世,特別是指名道姓的
因為沒有證據,等下落個誹謗上法院沒完沒了(估計這是那人肯定會有的行徑),太晦氣了~
雖然中國的人肉搜索好用,可是搜索出來了以後呢?
能把對方怎樣麼? 貪汙還有點辦法可治,這種事情多少有些家務事性質,就算有證據也關不了太久


何況,也只有心志不堅的女性(或男性)才會受此等誘惑
就算情人朋友吵架嘔氣,把其他第三者扯進來,問題只會更複雜~


聰明一點可以學台灣網友,把某些黑店或某些騙子的罪行寫出來,然後轉寄出去
我就真的有看過附上照片的詐騙案例(某某人自稱什麼X航機師,騙女孩子錢的)
轉寄信一轉可能會好幾手~很難找到原發文者~這樣比較安全,又達到了目的 (防止其他人受害)
不過嚴格說起來,意義不大~畢竟做這些事情,已經發生的事情也難以挽回了


重點還是
面對這樣的事情
自己的立場或者想法如何
原諒對方,從頭開始
或者結束,重點是決定了以後就不要後悔

---
像我這麼無情的人,是絕對不會選擇原諒的
對方給過我再多快樂,如果對不起我,那些快樂對我來說就會非常難受


當然瘋狂一點的想,我會覺得如果伴侶也願意讓我外遇一陣子(作人要公平呀),
我可以考慮原諒對方
可是,這樣我跟對方有什麼兩樣?

所以還是直接結束比較簡單~不過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否則我永遠無法擺平心中的不快與不平
不要給我來那一套什麼"我還是愛你"
孩子,你有沒有想過,我愛你,所以,如果你對不起我,我會心痛??

---
嗚嗚嗚,事情都做不完了還在01閒晃
爬回去工作先~~
有些話看看就好 真實人生並不是有錢人或美女就可以無往不利予取予求
節省技安必 wrote:
花了一些時間看完所有...

陳冠吸事件,
謝霆鋒選擇原諒張柏芝,但是我們看照片卻看的津津樂道...

我相信就算沒照片你也能想像那總監趴在你前妻身上的畫面,
夠噁心了吧.....

下一個會更好,加油!

(恕刪)



我知道引言讓苦主很難過
但我只是想說,今天你的善意放了他
可是明天還有多少新娘被他哄上床,然後跟他趴趴趴的玩?
會痛嗎?一般新郎都會痛,何況是不知情的人讓自已的老婆被他玩。
那你明知他犯賤,可是綜容他這樣,真的不好。

老話一句,總監出來混,該要為自已的責任負責。
你老婆的生死,就看你了。
你就算不為你,也要看看他後來接多少婚禮,有多少苦命新郎被戴綠帽的分上
挺身而出的指認他。

以上,請苦主要堅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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