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PTAYLOR wrote:大大誤會了我一點也不酸大大能力夠一個人賺錢就能讓老婆在家帶小孩光這點我就不行我還沒能力讓老婆不用出去賺錢養家不好意思我忘記寫一點要嗎就是很有能力才有辦法囉大大也不要忘記在台灣還是有很多家庭是靠兩個人出去賺錢才能打平的 我沒放在心上,您言重了336樓有人雙薪家庭18000養小孩,供您參考。
ryanpopo wrote:你認為夫妻財產共有制...(恕刪) 你從哪裡看到我表達出夫妻財產共有制不是這麼算的?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和稀泥好嗎?先到一旁去喘口氣吧...想清楚回答您一直沒辦法回答的問題 再來談吧..(制度殺人不就是這麼回事 套入閣下的法律算法 結論是付出比較多的人反而成了佔便宜的人...還被閣下推斷為小氣.. 6000都不願意承擔的女人 在這蠢法律的規範下反而成為吃虧的人....這不是閣下把別人當二百五是什麼?法律不是這樣用的 您就別繼續在這裡和稀泥了 所有的論點就屬閣下最不通 到旁邊喘口氣吧...正反意見當然都會有 不然怎麼會有人愛上殺人強姦犯陳進興...蠢不蠢的分別而已)
個人觀點認為要在紙上有名字可以(共有制)!不過要有但書例如:女方如果在n年內離婚就自願放棄,所有權無條件回歸到男方這但前題是雙方要合開一個生活戶頭(聯名戶頭),出一樣的錢到這個戶頭供應生活開銷,至於個人所得剩下的不干涉生活開銷例如:水電費、房屋稅金、管理費等等各項支出(可以自動扣繳的全用這個戶頭扣繳)而房貸部份還是男方自行負擔,我想這是最大的忍讓了吧。
小杯子 wrote:換句話說18000就算樓主不吃不喝:全部拿來養小孩...1個就好了...可能都養不起....恕刪) 是阿~養你這種會把自己母親趕下車的么子一百萬也不夠不懂喔~?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1443700&p=5#17815486你這心態就跟版大那有公主病的女的一樣只想爽不想付出女的就不用拿錢養小孩喔?是怎樣?結婚男生就該死喔?母親懷胎十月把你生下來也活該摟?你倒是說說話阿?
air1123 wrote:是阿~養你這種會把自己母親趕下車的么子一百萬也不夠不懂喔~?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1443700&p=5#17815486你這心態就跟版大那有公主病的女的一樣只想爽不想付出女的就不用拿錢養小孩喔?是怎樣?結婚男生就該死喔?母親懷胎十月把你生下來也活該摟?你倒是說說話阿? 別理他啦~~對自己母親這樣還沾沾自喜...說的話都是一些沒營養的話,用不著管他啦...回到重點,樓主還是跟女友直接攤牌講清楚吧!免得自己心理不舒服~~
小杯子 wrote:換句話說1.樓主=沒房講好聽一點 樓主雖有房:但薪水扣掉''房子"所需=只剩24000 再扣掉基本開銷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共約6000樓主所得只剩下 18000元 :所得比女友還要少..................如果我是女方的父親:我不願意將女兒嫁給這種男人..............18000就算樓主不吃不喝:全部拿來養小孩...1個就好了...可能都養不起.... ...(恕刪) +1每月淨所得就是 18000比一個加油站的小弟還不如
回文要看清楚發文者原意,未婚妻覺得她負擔的是日常生活的吃吃喝喝,這些開銷是沒有辦法列產的,她要的是一個有實質保障的財產,而樓主的房子頭期款是長輩付的,怎麼能登記給一個未過門的媳婦?是未婚妻以離婚為前提的條件在跟樓主結婚,所以才上來解惑,未婚妻沒說她出6000太多或太少,她要的是一個實質的保障。整棟大樓到後面整個都偏掉了,除了叫媽媽滾下車的人說將來不會把女兒嫁給樓主之外,現在又來一個說樓主不如加油站小弟的人。是怎樣,職業無分貴賤,加油站小弟不偷不搶,難道因為他收入少就可以被別人拿來比擬?討論可以有不同的意見,如果只為了突顯自己的意見與別人不同,而說些驚世駭俗且違反常理的言語,這樣討論下去能帶給樓主什麼幫助?
給各位大大:看來開版主都不急,急死我們這些打邊鼓的!打嘴泡的打嘴泡,狗咬狗一嘴毛!<==這是形容,千萬別誤會啦!每家有每家問題,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那大夥都打住吧!個人經驗並非合用在每個人家庭問題!看版主回再說吧!大家為台灣加油!<==不要把加油工也拉進來打!偶想要造成混亂,在台灣是非常快速的!以後不小心變掌權的,要好好玩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