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k520 wrote:伴侶制度兩人分開最後...(恕刪) 伴侶制度就是兩人願意在一起才有保障兩個不願意一起的人, 是要保障甚麼? 就跟沒有簽訂伴侶的人一樣, 不需保障.願意在一起, 就法定承認你們是伴侶, 可以保障一些事情, 可以彼此代為處理事情.不願意在一起, 自然就不是伴侶了, 自然不能幫另一個人處理事情或做決定.如此而已, 不需想太多.
WhyAngelCry wrote:那你的自由定義是什麼...(恕刪) 自由的定義是人在自己所擁有的領域自主追求自己設定目標的權利 - 美國憲法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他人的範圍,便是不自由 - 孫中山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 - 人權宣言自由本來就是存在於規範下的若無規範的自由,便不是自由
w4512 wrote:是人在自己所擁有的領域自主追求自己設定目標的權利 - 美國憲法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他人的範圍,便是不自由 - 孫中山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 - 人權宣言自由本來就是存在於規範下的例:推翻政府後的無政府狀態,是自由? 這只是表面形式上的自由嚴格來說自由無法以形式來定義你看!相信需要限制的人,根本是不相信自由的,他們根本的觀念就是人性本惡,他們無法信任人的本性結果定出一套規範,告訴你只有限制才是自由,就像我前面講的有戰爭才有和平都是在鬼扯一堆觀念限制是哪門子自由?
大砲台 wrote:這只是表面形式上的自由嚴格來說自由無法以形式來定義你看!相信需要限制的人,根本是不相信自由的,他們根本的觀念就是人性本惡,他們無法信任人的本性結果定出一套規範,告訴你只有限制才是自由,就像我前面講的有戰爭才有和平都是在鬼扯一堆觀念限制是哪門子自由? 實在是不想回應你我所之引言都不是我說的你硬要推翻的不是我的言論是這世界歷經幾百年來琢磨出的道理你可以追尋你認為的自由但是都還是跳脫不出這個框框因為超出了這個框框,實質上那就已經不是自由這話題就到這不然又要被說鬼打牆請回歸文章主題
w4512 wrote:都不是我說的你硬要推翻的不是我的言論是這世界歷經幾百年來琢磨出的道理你可以追尋你認為的自由但是都還是跳脫不出這個框框因為超出了這個框框,實質上那就已經不是自由 那是你沒看到這世界運行的很巧妙,很多事情完美的環環相扣為什麼有些就是一直遇到爛人?為什麼有些人可以馬上就遇到真命天子?道理飄浮不定什麼時代換什麼道理人大都很依賴於權威,他們不想解決自己的問題,卻拼命要別人幫他解決問題,把對自己的責任丟到別人身上,這非常漂亮,一有問題他不用承擔責任,是其他人的錯沒有框框框框是人創造的所以你還是認為人要有限制才有自由,這是你自己思考過後的答案,還是權威給你的答案?一個真正自由的人你看到表面的限制那都是他想體驗,而不是他被限制
w4512 wrote:我支持多元成家我支持伴侶制我支持同性婚姻我支持家屬制但我反對無條件片面解約伴侶可以無姻親伴侶可以無性忠貞伴侶可以生育小孩伴侶可以領養小孩伴侶可以繼承財產但是伴侶或家屬不可以一方說走就走一定要雙方同意...(恕刪) 讚!!終於有人看到盲點了先不管伴侶制和婚姻制的差別伴侶制最...最...基本的精神就是互相扶持照顧。那是勢必來自對另一半的~~~責任感。但可以片面解約,責任感何在??什麼年老的兄妹扶持照顧!存証信函寄出,關係就解除。規定內容本身跟制度精神直接衝突,這是什麼怪東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