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會算的男生?(全劇終)


elianelover99 wrote:
突然有種厭惡自己的感覺
怎麼一路走到現在
我好像也成了計較的人
本來我是最不喜歡計較錢的
可是一旦有人對我釋出防衛
我好像也就不自覺得會反射回去

我好像想起了甚麼源頭...

還記得最最初討論到結婚的住所(大概在一起三個月後吧...)
你說你想要買八德的房子
因為新建案多 選擇多 價格較低
我們的確也實地去看了
你問我說 我會不會跟你一起付房貸
我記得當下的我 是用幸福洋溢的表情跟你說 會
因為當下的我覺得 我們終於要一起建立一個家了
但是我也跟你說 在我爸媽面前你一定要說都是你出的
你問我為什麼要這樣 我說為了讓他們安心

接著各自回家 跟各自的父母說了有想要買房的想法跟計劃
我爸媽第一句就問說 錢誰付房子誰的名字 我當然說 都男生出啊
想當然 我爸媽就是一連串的拼命幫我洗腦警惕我千萬不要付房貸
女生要自己存錢 不要為了幫忙付房貸把自己壓得喘不過氣
但我也是聽聽而已 因為我覺得兩個人的家怎麼可以都丟給男生付
讓男生喘不過氣 然後女生在旁邊爽爽過日子 這樣對嗎

然後我們通電話
我說我爸媽這邊我擺平了 他們沒有什麼意見
然後你說的話 原來才是造成我內心陰影的根
你說買房缺頭期款 需要跟你爸媽拿 然後房貸一人一半
我說 如果缺頭期款 又一定要現在買的話 只能跟你爸媽借
我們後面在跟著房貸一點一點還他們 這樣呢
你說 可以 但是
「如果我爸媽先出了頭期款 房子就不能掛你的名字,
因為萬一如果以後我們怎麼樣了,你帶著房子,
我爸媽就損失頭期款,我付的房貸也都沒了,那怎麼辦」

我忍著眼淚理性的問你
「那共同擁有呢?」
你說 青年貸款利率一人一生只有一間 所以第一間先掛你的名字 要買第二間再用我的名字
於是我問你「那掛你的名字,像你說的以後如果怎麼樣了,那我怎麼辦」
接著你回我
「如果是你的問題離婚,房子還是我的,你繳過的房貸我還通通還給你;
但如果是我的問題離婚,我可以把房子給你,我繳的房貸你也都不用還我」

怎麼聽起來都很合理
我卻哭了一整晚

雖然最後這件事不了了之
因為男友爸媽反對
我得到的消息是男友爸媽覺得家裡有房為什麼還要花錢去外面買
所以也不出錢 也不同意我們買新房
結案
...(恕刪)


妳男友的意思是...頭期款我爸媽出的所以要掛我的名字,你只是幫忙付房貸當租金的人而已,
不然離婚了我家付出的房貸以及頭期款不就泡湯了...
雖然有跟你說因為你的問題離婚,房子歸我,你付的房貸會給你,但是又沒說要馬上還,
就芬個30年慢慢還你就好,如果你稱不了30年就我賺到了。
如果因為我的問題離婚,那房子會給你,付出的房貸就算了,但是你頭期款要馬上還給我爸媽,
還要依照物價來做調漲,不過這情形發生之前我就會先一步把房子過戶給我爸媽,所以不管怎樣我都是賺的~

樓主我真心勸你換個男友比較好,跟一個沒用的人在一起久了會帶衰自己的...
我有點不懂 所以現在是甚麼情況?

依舊是圍著舊房+每個月兩萬打轉嘛?
結婚目前是 登記+宴客 對嗎?
elianelover99 wrote:
這棟樓蓋這麼高終於...(恕刪)


只是建議,並從第三人角度供你參考

你的問題大部分在於,男友與你父母意見不一

只能說遇到這問題,很難有兩全其美的方法

從你文章中,感受到你對男友只一味要求他配合你父母

卻未看到你去照顧你男友的情緒,

建議解決問題之前,先解決情緒

也就是先安撫好男友的情緒,不要再拿自己父母的意見出來

那會讓人覺得有爸媽寶的感覺

請用你自己的意見與他對談,展現出誠意,也就是你願意在什麼地方予以退讓

相信這樣會比較好談

elianelover99 wrote:
雖然最後這件事不了了之
因為男友爸媽反對
我得到的消息是男友爸媽覺得家裡有房為什麼還要花錢去外面買
所以也不出錢 也不同意我們買新房
結案

請先與男友一起當自己的主人吧..

誰的父母誰去坦

當二人意見達成共識後,就是自己去說服自己父母

而不是要求另一半,去說服或證明給自己父母看

只要自己敢硬,我想父母最後還是得同意的

無法徹底脫離父母羽翼的,是無法建立起獨立自主的小家庭的

JasonStock wrote:
2萬租金, 兩個人平分, 到時候400萬繳完, 兩個人一起登記, 不就解了?!

男方不肯。

JasonStock wrote:
婚宴部分就按照賓客比例出錢, 男方7桌女方3桌, 就照7:3分

你說的這樣各自處理比較好。很多人結婚也是這樣分開算。
是樓主父母自願放棄這個回收禮金的機會。
樓主父母的想法也可以理解,他們可以不要裡子,至少表面上看起來樓主要嫁的對象足以把一切擔起來。
前面有人提到,若他們收聘50萬,然後轉給新人去裝潢(嫁妝),也是同樣道理。
樓主父母沒有想從女兒婚禮中獲益。連之前包出去的紅包都轉給新人了。
四葉妹妹 ♪ wrote:
另外,就算有網友說是要兩人每月都出個一萬五的生活基金,房價,生活費都由這來付,對你也不公平.
除非你有一半的產權.
不然兩人一人出一萬五,共3萬元.他就從這裡頭每個月拿個兩萬元去給他媽買房子.
(他出一萬五,拿兩萬走,汙走你五千元)


假設樓主年薪65萬,她老公35萬。
扣掉日常生活開銷,剩餘的錢平分,樓主本來就要倒貼老公。
不管是買房還是單純存在銀行。樓主賺的多,注定吃虧。
結婚就這麼回事。
萬一樓主將來加薪,男友沒有,差距將更大。


至於房子的所有權是公婆,人家要贈與必然有但書,就不用去想要分了。
只是這種<向自己爸媽買房的價金>是否等同男友個人負債?這要研究。

最理想狀況是,這筆錢算做償還男友的個人債務。
真的走到離婚清算,就按比例算,拿回一部分。
如果1.5萬算做樓主這一半維持一個家庭所應付的,
長期看來是非常非常低的花費。一般家庭繳個房租就沒了。
是樓主的男友有個房屋價金分期付款計畫,才需要講離婚時應該返還。

至於夠不夠用要看兩個人怎麼花。男友要學著幾分錢做幾分事。

問題是有小孩以後...直接問樓主男友的育兒計畫是什麼?
是要給老婆養還是給他媽養?還是400萬搏2000萬計畫暫緩至小孩成年?

如果雙方沒想要小孩,還結個屁...嫌錢多對自己爸媽好一點!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elianelover99 wrote:
=========...(恕刪)

看嘞標題馬上覺得太小氣 過度計算的男人很難搞 有問題 不好相處
https://ace0156.pixnet.net

elianelover99 wrote:
=========...(恕刪)
怪你自己 什麼都跟你爹娘說 所以你也要負責任 你私下給就好啦 那怪誰
真的!!!
人都有卡到陰,鬼遮眼,犯小人的時候

樓主啊~~
你要不要去城煌廟一趟.超度一下你的這些冤親債主啊..


Omega0510 wrote:
樓主我真心勸你換個男友比較好,跟一個沒用的人在一起久了會帶衰自己的.....(恕刪)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elianelover99 wrote:
然後你說的話 原來才是造成我內心陰影的根
你說買房缺頭期款 需要跟你爸媽拿 然後房貸一人一半
我說 如果缺頭期款 又一定要現在買的話 只能跟你爸媽借
我們後面在跟著房貸一點一點還他們 這樣呢
你說 可以 但是
「如果我爸媽先出了頭期款 房子就不能掛你的名字,
因為萬一如果以後我們怎麼樣了,你帶著房子,
我爸媽就損失頭期款,我付的房貸也都沒了,那怎麼辦」

我忍著眼淚理性的問你
「那共同擁有呢?」
你說 青年貸款利率一人一生只有一間 所以第一間先掛你的名字 要買第二間再用我的名字
於是我問你「那掛你的名字,像你說的以後如果怎麼樣了,那我怎麼辦」
接著你回我
「如果是你的問題離婚,房子還是我的,你繳過的房貸我還通通還給你;
但如果是我的問題離婚,我可以把房子給你,我繳的房貸你也都不用還我」

怎麼聽起來都很合理
我卻哭了一整晚

雖然最後這件事不了了之
因為男友爸媽反對
我得到的消息是男友爸媽覺得家裡有房為什麼還要花錢去外面買
所以也不出錢 也不同意我們買新房
結案

買房本就是人生大事,別說是還沒結婚前,兩人是陌生人
就連結婚後,或是親如兄弟,父子,也是一堆問題
你去看看隔壁樓,公婆和媳婦的房子的問題,就知道這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的
碰到問題,去解決就好
這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是立場不同的問題!

雖然你文中最後說,不買新房了,但還是針對問題回答一下

首先,你可以去google一下,很多這種情侶買房的新聞
因為太多問題了,隨便都能找到
這篇你可以參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130202/34809036/
內文你就慢慢看吧,但重點有兩個
(1)情侶合購屋 採「共同登記」保權益,若記一方名下 亦可設定「預告登記」
(2)申辦貸款:由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作為「貸款人」,
另一方為「連帶保證人」,共同承擔貸款責任,亦可享較佳房貸條件

上面第一點,就是大家都在強調的,只要你有出錢,當然要登記
這點,別被什麼男方家長有出頭期款,所以會吃虧之類的
還記得柯大市長在電視上說的,向他父母借錢買房嗎?
一樣呀,你和你男友,寫借據,去法院公證,那筆頭期是借來的,要還的
先把借錢和買房切開,這樣,才不會亂成一團

第二,上面有說,由一方做為貸款人,這點,我不是很確定
但是,從字面上來說,登記歸登記,貸款歸貸款,這和青年貸款利率應該不會有影響
因為貸款人是其中一人,又不是另外一人
當然,詳細的細節你們可以找代書或是直接去青年貸款中心問,而不是自己猜或聽人說

最差的狀況,以上都不行,那也要"若記一方名下,亦可設定「預告登記」"

總之,這是保障雙方權益,跟愛不愛沒關係
若有人說,你不愛我嗎?為什麼要懷疑我將來會如何....
那簡單,你反問,既然你愛我,那就登記我的名字呀

最後,別相信什麼將來出了問題,房子給你的幹話
幹話人人會說,問題是,既然已經出了問題了,你覺得他還會認帳嗎?
所以,還是共同登記,才是對雙方最有保障的!
為了錢的問題吵的不可開交無法溝通的話, 那還確定要結婚嗎?

我不太能夠理解你男友為什麼那麼計較錢的問題,

如果有能力的話, 男人給女人多一點安全感不是很好嗎?!

像我的房貸是我在繳, 但房子的名子是我老婆的!!

nelson66899 wrote:
為了錢的問題吵的不可開交無法溝通的話, 那還確定要結婚嗎?
我不太能夠理解你男友為什麼那麼計較錢的問題,...

麵包跟愛情, 人在快餓死的時候肯定是選擇麵包, 連命都沒了有愛也沒用
而若是還活得好好的, 還是選擇麵包, 或者麵包跟愛情都想要
結論是很好理解吧, 就因為不夠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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