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odidi wrote:
大家多半還是關注在同性婚姻合法化,認為這是自由選擇幸福的方式,很多人,尤其是年青人,看到可自由選擇就認為是對的了, 其實我認為此法所定義的伴侶制影響更嚴重,而不單是同性戀婚姻的問題。
是將原來的社會組成結構都改變了,而且「不負性忠貞義務、單方面即可解約、與雙方親屬沒有姻親關係」。
揚著「台灣將是亞洲第一最有人權」的口號,許多人興奮得很,但不知是否己對成為最有人權的名號,作好了所有可能的準備。
伴侶制和婚姻制最大的差別是什麼?
伴侶和婚姻最大的不同在於「不用有性忠貞義務」和「單面解約」,
在強調彈性與自由的情況下,使得伴侶制度淪為具有法律權利的男女朋友
http://www.flickr.com/photos/non2005/10587250004/sizes/o/in/photostream/
本來這方案哪有這麼嚴重,但看了藝術家朋友們轉傳的伴侶聯盟的影片,才覺得他
們主張的真是極可能有不好的影響啊!大家看看真是令人耽心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FkB4AiPNTk&sns=fb
但我看到他們的積極
從這段 youtube 影片擷取出來的連署畫面
當中標示深紅色者都是法學專長, 或曾任立法委員
這些人是不是被利用了? 他們清楚知道自己為 [可單方片面解約] 的提案背書了?



























































































